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2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委员会开展了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分局党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分局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引导全警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各单位落实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盘统筹整改工作,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盯办研究整改工作,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全面对照检视,以坚定决心强化整改落实。分局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项分析研究,研究制定详实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人盯、事事有人抓。分局专门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跟进督办,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明确时限、加快推进,切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以最严要求抓出整改实效。分局党委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日常监督机制,抓整改、抓督导。注重根源治理,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针对问题进行规律性分析,在健全规章制度、解决机制层面上,制定完善涉及理论学习、执法规范、项目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实现整改成果向长效机制的深度转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深化固定资产管理模式,通过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资产调拨入账。修订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实操指南,定期滚动排查资产信息,针对资产管理、处置、账务核销等重点环节,组织专项培训提升队伍资产管理能力,不断规范资产管理。
2.扎实推进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优化分局物业管理机制,在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物业。依法推动相关历史遗留事项处置,通过协商沟通和法律途径,确保相关事项规范解决,保障分局合法权益。
(二)关于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对照市、区“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常态化制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点内容指引,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传达学习贯彻、研究落实意见。推动构建“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专题学习上级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完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时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成效。
2.全面提升“打防管控”整体治理效能。一是发挥公安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强化分局攻坚力量,广辟线索渠道,对涉黑恶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打深打透”,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举报线索重点办理,严格落实定案、定责、定时限,最大程度提升打击效能。二是提升打击电信诈骗能力,主动发挥区反诈机制办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区职能部门,针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完善预警劝阻、侦查打击、资金返还等工作体系,持续压缩电诈犯罪空间,提升综合治理质效。三是严密城中村防控工作,始终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标准,坚持整体防控,优化巡逻力量布局,科学调配步巡、车巡、摩巡巡段,全面覆盖辖区治安最复杂的城中村。推进技防设施提档升级,深化基层警务模式,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部位风险防控,多措并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辖区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3.纵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筑牢执法办案安全规范防线,严格落实“一案一档”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全流程加强执法监督和质量管控。充分发挥预警提醒功能,确保诉讼程序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推进。常态化开展执法安全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安全意识和能力。二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执法管理日常审核、通报机制,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和领导盯办责任,逐案督导,加快案件侦查办结,提升执法质效。三是确保取保候审规范执行。围绕取保候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压实办案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建立管理台账,推动案件依法移送起诉,开展逐案考评和执法培训,持续提升办案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取保候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4.深化提升改革成效。一是加快推进非警务警情分流改革工作,制定完善“一键分流”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分流范围延伸覆盖到全区所有的街道社区,分流率同比大幅提升,有效提升处置效率。二是提升警务信息化建设效能,完成市际卡点智能化升级改造,卡点运转效率、查缉效果进一步提升。在商场、高铁站、夜经济带等重要位置,实现“一键报警”全覆盖,及时快速解决了各类群众求助、矛盾纠纷等警情处置,让群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落实“两队一室”改革要求,通过增建警务室、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实现警务室社区全覆盖,基层警务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5.全面履行防范化解风险职责。一是完善突发敏感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化解,建立完善动态感知体系,提升预警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紧抓不放。三是提升保密管理工作效能,压实党管保密责任,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要求,强化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全员保密培训,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失泄密风险。四是严密社会面防控管控工作,聚焦校园、医院等重点部位,强化安防建设和巡逻防控工作,专人盯办,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和线下拉动测试,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压实派出所责任,落实落细走访管控规定,推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稳步提升。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筑牢风险防控屏障方面
1.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一是从严抓好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分局党委带头,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和纪律教育,引导全警坚定政治忠诚、严守纪律底线。通过集中补学、常态督学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不断档。加强会议组织统筹,提升会议参与度和覆盖面,确保会议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人。二是持续规范队伍管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督和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和廉政提醒,开展多场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导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警纪警规,推动管党治警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警营生态。
2.着力提升警用装备和涉案财物管理效能。一是完善警用装备管理,在分局内部开展起底排查,对已达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作报废处置。修订完善警用装备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将枪支弹药管理一并纳入统一规范,实现入库、验收、审批、出库、报废全过程管理。强化智能仓储系统应用,仓库专人专管、凭审批领取,警用装备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成并启用更大面积、更高标准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完善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各环节责任,有效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从严落实内控制度要求。一是规范招采管理。围绕招采重点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完善自行采购管理措施,强化供应商资格和关联性审查,加强制度约束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提升招采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围绕分局采购项目业务,系统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廉洁承诺制度,落实中标供应商签署廉洁合作承诺书,压实企业廉洁承诺。加强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制定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全面排查,推动形成依法依规的采购环境。三是针对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及时纠偏整改,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四要素”审核流程,强化月度对账与内部审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和内部审计监督,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四)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方面
1.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开展“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专题培训。加强过程管理,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提升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建立党员档案定期清查、月度党费核查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政工领导、党务干部等党务工作者党务技能培训,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提升。三是建强专业党务工作者队伍,严格党务干部资质审查和岗前培训,通过集中轮训、知识竞赛等方式系统提升履职能力,并将党务工作者选配标准纳入季度督导检查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全面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一是科学优化编制配置,统筹内设机构与基层警力资源,动态调整编制配比,推动警力向一线倾斜。二是规范干部交流机制,对长期任职岗位人员分类施策,实现关键岗位有序轮换与专业人才稳定配置相结合,激发队伍活力。三是规范社会团体兼职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兼职规定,建立常态核查机制,帮助公职人员厘清边界、端正认识。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强化备案审核。四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教育管理,进一步细化出国(境)管理流程,完善证件领用、归还、备案等制度措施,强化政策宣讲和纪律教育,推动证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分局党委将始终保持巡察整改的政治定力和攻坚韧劲,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一)持续提高政治认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抓整改、促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
(二)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整改,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项分析症结、逐项明确路径,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受客观条件制约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人、钱、事、制等方面系统施策,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问题彻底解决。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放大巡察整改综合效应。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工作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运用。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举措,推动整改成效向队伍建设、执法规范、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延伸放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坪山,服务保障坪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84443043;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龙坪路1号,邮政编码:518118;电子邮箱:psgafj@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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