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昇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恒大成二期花园1#、4#-9#楼主体工程项目中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案,因你单位逾期未缴纳罚款,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深坪住建罚催告字〔2025〕第3号)(内容详见附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采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局提出。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601
电话:0755-82927721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深坪住建罚催告字〔2025〕第3号)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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