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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7 16:58:5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月30日对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及其成员、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受理内容主要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9892036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1栋205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518118,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电子信箱:qwxcz1@szpsq.gov.cn;在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8楼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28日。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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