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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5·26”一般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碰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5·26”事故评估组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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