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7月18日在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坪山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上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
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份通过电子邮箱送达的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及答复情况详见《〈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附件1)。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第十五条,现将反馈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对房屋补偿方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2.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补偿方案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