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要求,坪山区商务局对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申请的以旧换新补贴项目完成了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情况
本轮拟发放73人,补贴资金810,000元。
二、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情况
本轮拟发放企业2家,补贴资金80,382.78元。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情况
本轮拟发放91人,补贴资金45,500元。
现将补助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坪山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89999786。
坪山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