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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工贸企业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10:59:12

  为全面规范坪山区工贸企业涉企执法行为,减少执法扰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不得违反法律设置向企业收费的情形,区街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时,不得向企业收取资料费、专家费、上门指导服务费等。

  (二)乱罚款问题。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得设定罚款指标,罚款数额应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不得超出设定范围,不得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钓鱼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小过重罚、重复处罚、类案不同罚等。

  (三)乱检查问题。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严格按批准的执法计划有序开展,严禁增加或减少执法次数,“双随机”抽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设定特定执法对象或执法人员。不能越权检查,违规变相检查,不聚焦解决问题的运动式、“卸责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

  (四)乱查封问题。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查封扣押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查封生产场所,不得随意扣押设备设施,不得违法通知停水停电,不得扩大查封范围,不得口头决定查封,不得随意贴封条等。严禁越权、超期、超范围查封、扣押,严禁以保管之名变相查封、扣押,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要挟企业,严禁私自将查封、扣押财物据为己有等。

  (五)违规趋利性执法问题。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应保持公开公正执法,不得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不得将罚没收入私自刮分,不得以顶格处罚的名义向企业受要好处,严禁以权谋私等趋利执法。

  (六)违法设置市场准入、退出条件问题。区街应急管理部门不得违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违法设定企业市场准入条件,设置不合理、歧视性条件或审批程序刁难企业,违法设置或授予特许经营权,违规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等问题。

  (七)不文明执法和执法不作为问题。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应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不得简单粗暴、冷硬横推等不文明执法,不得审批超期拖延、办事推诿扯皮、减免罚应用不用等影响企业经营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情况。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反映。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二)来信反映。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信封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线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荣德大厦1206室,邮编518118)

  (三)线上反映。将相关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uoxiaoming@szps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线索”)

  (四)使用“行政执法监督码”反映。已赋“行政执法监督码”的企业,针对具体行政检查行为,可以登陆“深i企”,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码”小程序反映行政执法单位入企不扫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