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阅读
繁体版
英文版
移动版
政务机器人
智能语音导航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以下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机构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申请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坪山区财政局决定准予代理记账机构迁入,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批准日期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1
深圳市创益诚财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91440300MA5FXY4N6G
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碧桂园荣汇府一栋A座2P01-B229迁入至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安居梓和苑8栋3501
2025/4/29
深坪财会
〔2025〕4号
DLJZ44031020250003
坪山区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