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民规〔2021〕2号)相关规定,4月18日,我部组建坪山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核的2个新增项目进行了入库评审,6个实施期满三年的续期项目进行了保留入库资格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
公示期内,各单位及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与我部联系。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依据。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示负责。我部将按规定予以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坪山区政府第三办事处10楼,邮编:518118;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88694858。
附件:1.坪山区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入库评审结果一览表
2.坪山区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期满三年保留入库资格评审结果一览表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