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坪山区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协商选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342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详见附件1)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1家评估机构,作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摇号过程与结果将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具体摇号安排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5年4月29日10:00时
二、摇号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公证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座20楼。
三、摇号程序及规则
详见附件2
联系人:赖小乐
联系电话:0755-28822568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公告
2.摇号程序及规则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