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24年度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已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扶持项目受理审核,现将拟定项目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扶持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008室
联系电话:0755-89999785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