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坪山区商务局完成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受理的汽车置换更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经严格审核程序,现决定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专项补贴,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如下: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情况
本轮拟发放44人,补贴资金500,000元。
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情况
本轮拟发放346人,补贴资金173,000元。
现将补助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坪山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89999786。
坪山区商务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