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5 18:47:50

  根据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月19日,区级交叉巡察第二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此后,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全面巡察整改,当前已基本完成了全部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政法委严格落实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要求,勇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持续纵深推进。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突出政治担当。在接受巡察前,2023年11月8日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巡察整改初期,2024年3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深入传达学习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部署全委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部署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在巡察整改过程中,2024年3月26日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工作要求和精神实质,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融入政法委履职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各环节的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委班子抓好巡察整改的理论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统筹推进。委班子把强化组织领导当做头等大事抓好抓实,收到反馈后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担任组长,两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全面构建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整改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研究巡察整改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导跟进,坚持每周一报,不断推进巡察整改纵向发力。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问题解决。坚持实事求是,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巡察反馈项,制定《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区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内容、组织领导、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等,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按照要求全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察反馈报告所涉问题逐一分解细化,形成《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科室严格按照所承担的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更新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照清单督办,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举一反三,突出源头治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查摆,2024年4月7日召开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清问题实质,强调举一反三,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于巡察指出的采购、合同、固定资产、保密、会务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在机制上找办法,在制度上找答案,建立更新一批制度,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事”规范化管理;对于个别人员责任心不足导致的问题,通过集中教育、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形式,指出问题不足,提高责任意识,防范类似问题。通过对“人”“钱”“事”“制”四个方面的同向发力,大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我委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巡察反馈总计4大方面21个分项问题均已基本完成了整改,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夯实政治理论学习根基

  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巡察整改以来,我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到先学习再议事。强化学习交流,提升学习效果。会议主持人既领学、也参学,每次学习由主要负责人或一名班子成员领学或传达,轮流安排班子成员或中层负责人谈学习体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评或考学,形成互动学习机制。二是加强专题集中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高质量交流研讨,提升集中学习质效。三是强化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向区委宣传部报备。

  2.补足平安建设工作短板

  一是按照市委平安办要求,于2023年6月开始对社会治安重点街道及重点社区进行挂牌整治,并于2023年12月底(巡察期间)及时完成了验收工作,上级部门对我区整治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平安建设。三是制定印发专项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街道、相关职能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加强政法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一是更加严格督促政法各单位认真落实《坪山区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排查掌握政法干警纪律作风情况。二是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统筹督导。我委对各街道各单位强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跟进督办整改,确保整改率100%。强化培训宣传,采取以会代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展培训,建成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大大方便群众线索举报,2024年全区共开展各类培训讲座72场,宣传活动660余场次,建成主题公园1个,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4.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完成城中村出租屋分级管理。经强化工作统筹,指导各街道张贴公示牌,加强业务督导抽查200余名网格员确保熟悉业务,评分及公示实现100%全覆盖,按期完成城中村出租屋分级管理工作,并顺利通过市委政法委验收。为提升评级管理效能,还开通运行城中村出租屋等级评定信息系统。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2023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心理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提升及培训6场,统筹全区各级站点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及科普活动80场。三是牵头组织开展社区治安员队伍改革专题调研,充分征求多方意见,对原《坪山新区社区治安队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坪山区社区治安员队伍管理办法》,解决了长期困扰街道社区治安员管理的政策难题。

  5.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进一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形成合力、成立专班,不断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统筹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2024年以来全区社会大局整体平稳。二是提升干部解决群众诉求能力。我委利用专题会、业务会、难题会诊等形式,由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培训,多次到基层一线手把手进行传帮带。此外,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组织开展封闭式专题培训,全面系统提升干部应急处突能力。

  6.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

  我委停用“安心坪山”微信小程序和坪山政法、坪山无邪两个微博号,对坪山信用网的“双公示”数据进行技术性脱敏处理,在解决隐私泄露问题的基础上更新内容。同时,还制定印发《区委政法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规范制度》,并抓好人员培训和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管理更加规范稳定。

  7.提升反邪教工作质效

  一是制发专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召开相关工作动员部署会,强化定期研判及工作推进。二是强化专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抽查各街道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对专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延迟推进的街道,及时开展电话督导或实地督导。我区2023年反邪教工作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前。2024年初,我区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获省反邪教协会通报表扬和市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表扬。2024年5月,我区两次作为典型代表,分别在全市反邪教大会和培训会上作经验介绍。

  8.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委班子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2024年4月7日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具体总结报告。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管理方面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和年度安排。制定印发全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政法各单位工作任务,并加强督促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我委按要求在委务会上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审议通过印发全年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0.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规范采购管理,修订完善采购制度和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加强自行采购全面管理和合同规范管理,落实采购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承包商管理,防范违规风险。二是优化资产管理,有针对性地修订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内设机构及人员管理责任,并组织开展培训,抓好制度执行和督促落实,办公室主任定期带领资产管理人员到各科室检查盘点,整改以来,我委固定资产管理总体情况良好。

  11.优化固定资产管理

  修订印发新的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资产管理培训,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大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尽最大力度盘活闲置资产,确实在委内难以盘活的,报区财政局统筹盘活,有效提高资产使用管理效率。

  12.做好移动终端管理

  严格依照我区政务办公移动终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移动终端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定期检查移动终端使用情况,及时收回合约到期的移动终端。

  13.严控费用支出

  一是严格规范师资费支出管理,对过往不够规范的个别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严把采购审核关。组织全体采购人员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采购内控制度,在采购小组环节,加强对外请师资费的审核把关。三是规范食堂机动卡管理。建立机动卡管理台账,明晰每一次使用记录,制定印发我委机动饭卡有关管理办法,并督促各科室按制度管理。2024年以来,均做到了笔笔清楚、台账整齐。

  14.提高会计核算精准

  一是与财政局充分沟通,将所涉监理费、咨询服务费、造价咨询费转为无形资产,完成补入账及费用核销工作。二是再次与财政局核查账目,做对应调整。针对无法查明具体明细的账目,已按财政局要求上缴国库,其余账目均纳入对应条目,规范管理。三是对工资报酬发放金额不精准所涉3人重新核算,并已补发补扣,举一反三核查近三年工资、福利等,未发现问题。

  15.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过紧日子各项要求,经评估后,停止运维执法监督平台一期软件部分,减少经费支出,针对各项采购行为都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审查各项采购事项。二是加强推广运用,印发《坪山区“信用+执法监管”平台推广实施方案》,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同“信用+执法监管”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在“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向各执法单位推广平台,走访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卫监所等执法单位推广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平台使用效益。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6.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力度

  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调研队伍情况,形成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提出干部选拔培养发展举措。二是结合政法工作需要,鼓励在编干部采取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等办法提升法学素养。今后调入干部时,优先选拔有法学专业或经历的干部。

  17.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管理。组织人事干部学习研读最新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对巡察所指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规范民主推荐表格、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做到准确规范。对资格条件所涉政策和表述,进一步具体、清晰、明确,防范模糊、笼统、不规范表述。目前人事工作得到了较好规范。二是加强干部考察管理。对巡察所指出的问题,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严格防范类似问题。组织干部考察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实现干部对考察政策、流程、环节、材料掌握熟悉。严格落实干部考察环节、流程,明确办公室主任对考察工作的审核责任,加强复核环节的把关。

  18.严谨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是明确规定委务会会议由专人进行记录,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在编党员为会议记录专员,并严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制定印发《坪山区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记录审核规则》,明确会议记录专员、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审核职责,规范委务会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素、格式要求符合标准。二是按规定要求每半年在委务会上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月召开委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委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定期召开全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政法领域重要工作。

  19.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一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4日,均按照规定规范记录,每次会议记录由支部书记签字确认。二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制定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度计划表、季度活动安排表,2024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三是强化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强调党支部重大事项须提请委务会审议。

  20.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区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开展法学会工作,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需整改有关情况

  2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我委持续加大对中央、省委、市委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力度,系统梳理全区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和亮点,制作平安建设工作宣传短片、网络推文、海报折页,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平安建设。同时,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对落后街道、社区的挂牌整治,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开展专项治理,我区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效能实现了提升。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方面,进一步压实政法单位主体责任,按照中央政法委从严管党治警部署要求,印发区政法系统相关工作责任分工并抓好督促落实,切实提升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同时,加强对区各政法单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督促,及时发出提醒函,确保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全体会议制度方面,我委在接受巡察过程中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及时召开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政法领域重要工作,此后,我委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要求抓好落实。提升公文写作能力方面,常态化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如何上下结合”的能力培训,加强日常调研,提升将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落实的能力。同时,加强层层把关、层层帮带,进一步压实科长及以上领导责任,对承办人员进行指导帮带,及时发现并纠正“文件上下一般粗”问题。当前我委办理上级文件质效明显得到提升。规范队伍人员管理方面,我委持续规范人员管理,充分研究混编混岗问题,调研队伍情况,最大程度合理配置人员,努力克服公务员力量不足困难,全力优化配置,促进编岗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高质量政法工作服务保障坪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党管政法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深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问题导向,持续保持整改高压态势。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进一步补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短板,持续激发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平安坪山、法治坪山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在护航坪山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政法力量、展现政法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84622561;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坪山区政府大楼501室;邮政编码:518118;电子邮箱:sunweiqiang@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