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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各预算单位,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现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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