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2022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4:22:17

  根据市审计局《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审计整改情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现将涉及“个别区2021至2023年共5.14亿元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区本级有关部门”方面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坪山区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11日印发了《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级转移支付管理的通知》(深坪财〔2023〕175号),明确了“各预算单位务必在接到区财政部门指标下达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在智慧财政系统完成立项或新增子项等指标接收操作,并于指标接收当日生成可执行指标。若需要进行指标分配调剂,主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依据资金分配方案完成指标调剂”。经自查,2023年10月1日至今,坪山区未再发生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下达超时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