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深圳市明珠殿娱乐休闲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7:26:57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8月14日受理深圳市明珠殿娱乐休闲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深圳市明珠殿娱乐休闲管理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沙坣社区同富裕路3号2楼(营业执照未变更,故保留“坪山新区”)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席强

江西

/

主要负责人

席强

江西

/

投  资  人

////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55-89217050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

  邮编:518000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