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8月14日受理深圳市明珠殿娱乐休闲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深圳市明珠殿娱乐休闲管理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沙坣社区同富裕路3号2楼(营业执照未变更,故保留“坪山新区”)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55-89217050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
邮编:518000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