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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16 16:22:31

  一、项目需求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节水型公园创建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2024年我区需完成节水型公园创建指标为2个。

  二、项目预算

  为做好今年度节水型公园创建指标任务,拟委托第三方企业开展两个公园节水型申报资料及节水改造服务等工作。按照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本次采购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供应商,项目总费用控制在7.58万元以内,包含节水型公园的创建资料汇编及验收、现场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节水改造、用水计量系统改造等费用,最终以结算价为准,所需经费从“公园维护”中列支。

  如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合同期内,如上级单位考核任务或要求有变动,成交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因项目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调整或基于政府决策、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如报名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报名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报名资格,作废处理,且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根据《节水型公园创建标准(试行)》工作要求为2个公园创建资料汇编及验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节水改造、用水计量系统改造等服务内容;

  2.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3.协助我局申报节水型公园奖励;

  4.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做好迎检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

  (二)项目内容

  1.现场勘察及整改报告

  2.节水改造服务

  3.用水计量系统改造

  4.水量平衡测试服务及报告

  5.节水宣传服务

  6.创建资料汇编及验收

  五、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方式,得分最高者录取。

  1.报价单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等盖章;

  3.承诺函附件、风险知悉确认书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4年7月17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7月19日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深圳市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206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8369597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206办公室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于2024年7月22日在深圳市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附件:1.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节水型公园创建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风险知悉确认书

  3.声明及承诺函

  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