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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城市照明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19:09:16

  为保障城市照明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通过比选(综合评分法)的形式委托一家专业的公司承担坪山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服务工作。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人民币66.17万元以内,费用从“路灯维护”中列支。

  本次采购于2024年2月27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2月27日10:30前将相关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108室,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评审,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10:45在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城市照明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