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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社会公示(三十)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4:32:01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和遵守劳动保障法规的社会监督,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自律意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根据《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年。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布的劳动保障违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局提出更正申请,届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更正。(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2B室,邮政编码:518118,联系电话:0755-89346810,邮箱:hukeyi@szpsq.gov.cn)。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情况表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单位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深圳市泰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GKXXL1T 何伟龙拖欠26名员工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工资,合计576449.2元《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深坪劳监罚〔2023〕第061003号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6.25
江西瑞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91440300MA5GQJ5Y4D祝静宏拖欠33名员工2021年9月、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工资,合计3337617元《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深坪劳监罚〔2023〕第061004号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8.29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