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和遵守劳动保障法规的社会监督,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自律意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根据《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年。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布的劳动保障违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局提出更正申请,届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更正。(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2B室,邮政编码:518118,联系电话:0755-89346810,邮箱:hukeyi@szpsq.gov.cn)。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单位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深圳市泰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GKXXL1T | 何伟龙 | 拖欠26名员工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工资,合计576449.2元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深坪劳监罚〔2023〕第061003号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 2023.6.25 |
江西瑞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91440300MA5GQJ5Y4D | 祝静宏 | 拖欠33名员工2021年9月、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工资,合计3337617元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深坪劳监罚〔2023〕第061004号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 2023.8.29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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