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计局《深圳市202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公开要求,审计整改情况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现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该问题涉及坪山区的具体内容为“部分区33处湿地未经批准被违规占用,涉及面积11.62万平方米,主要占用类型包括建设施工、堆放杂物、填埋自然湿地等。3个区有4个建设项目5个地块超审批范围占用湿地施工,涉及面积1.32万平方米。”
针对该问题,我区高度重视,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期限,将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到位。根据审计报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及时向涉及坪山区的6处湿地未经批准被违规占用单位和1处湿地超审批范围占用施工单位发出督促整改的函,要求占用湿地单位梳理相关情况并补充征求意见,要求超范围占用湿地单位梳理相关情况并立即整改。
截至2025年2月18日,已完成全部6处占用湿地的征求意见工作,落实了“占用湿地需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的要求;已完成1处新增用地范围占用湿地的意见征求工作,同时新增用地正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