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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14:43:11

  机构名称:坪山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755-84513617(综合业务咨询)、0755-84622166(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及培训工作;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和促进残疾人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配合市残联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办理和管理《残疾人证》;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二)拟定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辖区范围内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工作;统计分析社会组织登记数据;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同步摸排党员、采集党员信息等,并根据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有关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情况做好资格审查和人选公示;拟订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按权限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法人治理结构、人才发展和能力建设,承担直接登记社会组织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拟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推动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区老年协会日常工作;承担养老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负责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倡导文明婚俗;拟定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儿童权益保护政策,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健全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承担婚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定全区殡葬管理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殡葬改革和殡葬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开展墓园管理工作;承担区慈善会、殡葬事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街道“双百工程”建设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