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坪山区信访局
联系方式:0755-85211772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4楼)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 9:00-12: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和协调全区信访工作,处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统筹指导分层级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统筹开展区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按《信访工作条例》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三)处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信访事项;组织、指导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
(四)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整理、交办、办理和督办。
(五)负责区信访大厅的管理,指导和协调驻厅窗口单位接访工作。
(六)组织协调各单位做好我区信访群众上访的接待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和研判报告。组织开展政策性、全局性信访事项和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调研,建立健全信访问题预警、处置、化解、包案相关制度。组织协调各单位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八)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信访系统人员培训。指导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访系统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绩效考评。
(十)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十一)负责区信访工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智慧信访”建设,从源头研判、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推动各单位依法化解信访矛盾,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