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普法与依法治理 > 普法履职评议

坪山区财政局2023年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15:03:46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坪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思想在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普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全面履行财政普法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全面履行财政普法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职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局面;二是抓好普法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资金保障,不断推进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助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

  (二)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考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本单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利用“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相关网络平台,加强财政业务法规学习,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有力提高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

  (三)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建立支出标准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工作指引、物业管理费及绿植摆放经费标准,启动道路绿化、公园和河库管养等专项支出标准建设,为预算管理标准化提供制度性保障,有效加强了预算单位合法、合规、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二是依法编制财政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市坪山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编制形成了《关于坪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坪山区2022年决算草案》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三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财政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坚守人民立场,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相结合、共推进,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思想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是继续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用好用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安排,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用好省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发挥普法“播种机”作用,拓宽覆盖面,使学法成为常态,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处理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和行政检查,坚持依法办案,加强与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相关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办法,有效防控财政各项法律风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