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坪山区司法局与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交流座谈会,双方围绕机制运行以来的工作成效及深化协作方向开展广泛交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黄海波,坪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温,以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坪山区司法局介绍了“府检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2023年10月,在坪山区委统一领导下,坪山区人民政府与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建立了全省首个县区级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双方坚持“依法依规、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双赢共赢”原则,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五大重点领域密切协作,取得了一系列扎实成效。
双方就下一步深化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在案情通报方面,双方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人民调解推动实质化解方面,双方将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资源,协同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闭环的全链条工作体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民事诉求办理协作方面,双方将进一步优化“属地+专业”协同机制,精准回应企业诉求,共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方面,双方将加快统一协作标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特殊人群管理等领域的工作机制,提升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质效。
黄海波对“府检联动”机制运行以来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深化协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双方一致认为,要持续对标“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协作深度,强化闭环管理,细化新业态领域行刑衔接流程,统一重点领域协作标准,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
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与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凝聚更大合力,共同为坪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讯员:陈汉羽;信息员:罗嘉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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