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积极落实特别防护期社矫安全工作,由坪山区司法局领导牵头,司法行政科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实施,联合辖区内6个街道司法所,抽调科室负责人、8名矫治帮教社工和1名社矫专员,组建专项摸排工作组,形成“街道—区级—市级”三级联动机制。围绕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生活、生产经营”,探索以需求为导向的“3S”立体摸排模式。
“3S”摸排验实情,精准掌握动态
坪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智慧矫正优势,依托广东省社矫平台及深圳市信息化核查系统,制定标准化工作指引,按人分配核查任务,执行“先查工作、执行档案、制定沟通提纲”的工作流程,采用一对一谈话和微信聊天等便于社矫对象沟通的方式,有序、全面摸排社矫对象“3S”情况,深入研判社矫对象潜在困难与需求,建立160名社矫对象动态更新的《信息化核查数据一览表》。在信息核查一览表中,动态记录社矫对象核查日期、核查情况及核查人员,做到精准掌握。
通过“3S”摸排,工作人员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覃某(化名)因债务和房产解冻问题急需帮助。工作人员依托区社区矫正中心资源,迅速为其链接法律援助窗口进行专业咨询,就异地解冻程序、还款安排及法律风险等方面提供清晰解答和操作建议,有效帮助覃某(化名)厘清疑惑、缓解焦虑。
闭环清单抓处置,提升响应效能
建立“三张清单”管理机制。坪山区司法局根据社矫对象需求建立“3S”《信息化核查情况一览表》,通过进一步研判形成《需求统计一览表》《风险防控一览表》,共排查低风险人员12名、帮扶需求人员10名,实现分类指引、精准施策。
推行“当日研判处置”制度。坪山区司法局通过每日召开专题会推送任务至街道司法所,做到“研判不过夜、报送不隔天、联动不停顿”。社矫对象陈某某(化名)因多次未按时打卡被处以警告,矫正意识薄弱。经过讨论和研判,工作人员决定强化监管,敦促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并对陈某某(化名)开展针对性教育谈话;社矫对象杨某某(化名)因向司法所申请外出未通过而情绪低落。经研判,杨某某(化名)其父亲年迈无人照料,需家属陪同前往医院复查身体,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坪山区司法局督促司法所尽快完成审批,让杨某某能够及时照顾家人,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立体摸排显成效,筑牢安全屏障
截至目前,坪山区司法局已完成辖区内16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排查,确定低风险关注人员12名,帮扶需求人员10名,核查率、研判率、处置率皆为100%。
特别防护期内,坪山区未发生社矫对象非访、舆情或重新违法犯罪事件。此次专项行动以个性化摸排,掌握社矫对象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使监管模式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条块分割”转向“高效联动”,通过“三张清单”的闭环管理,成功将风险处置关口前移,实现对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化解。(通讯员:赖珊珊、魏倩格;信息员:罗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