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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

信息来源: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9-27 18:35:41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9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进驻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威与坪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胡未东、坪山社区党委副书记、临时负责人陈禄荣、和平社区党委副书记郭玉辉、新和社区党委书记李明春见面沟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通报了巡察工作的有关安排。会上,王威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胡未东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陈禄荣、郭玉辉、李明春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三巡察组、坪山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坪山、和平、新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居民小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王威同志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强调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政治监督,要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突出政治定位深化巡视巡察”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对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希望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胡未东同志表示,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工作部署和巡察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全面接受巡察组指导监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落实,坚决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3个被巡察社区党委要以此次区委巡察为契机,将巡察工作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落实区委工作部署、与完成街道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抓改革创新、谋建设发展的过程,以高质量党的建设、高质量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成效。

  陈禄荣同志表示,社区党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并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水平。

  郭玉辉同志表示,这次巡察是对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社区党委班子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李明春同志表示,社区全体人员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坚决完成好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3889634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石井街道办事处,邮编518118,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设专门电子邮箱:qwxcz3@szpsq.gov.cn;在坪山街道坪山社区立北小区立洋街北治安亭处、坪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左安全出口楼梯间、和平社区和平路47-1号和平社区党群门口、和平社区中兴西二巷28号、坪山街道和政路10号32栋新和社区公示栏旁、坪山街道和政路10号33栋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一楼门口分别设置1个“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4日。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坪山街道坪山、和平、新和社区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同时,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0755-2831834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信息员:张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