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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09:21:14

  4月25日,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副区长吴志柳主持召开了2024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办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加强涉外法制建设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2023年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送审稿)》《深圳市坪山区党政工作部门及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送审稿)》。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本部门内做到“月调度、季评估、半年小结”,定期部署研究法治工作。二是要对照2024年法治深圳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对各指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科学完善法治坪山建设考核指标,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对未落实的指标或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专项督察,通过提醒函或建议书督促整改并通报。三是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内部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等队伍建设,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引育力度,做优内脑、做强外脑。

  会议强调,一是要推动建立企业合规行政合规监管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二是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高频执法领域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的监管效果。三是要坚持把行政复议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薄弱环节,在金融、建筑等行业推行“调解优先”计划,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有机衔接。(通讯员:唐思亚,信息员:罗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