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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建筑工务署2019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00

  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坪府办函〔2019〕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署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署领导干部积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我署招标投标工作坚持以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条例为指原则导,严格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及其陆续发布了(深建市场〔2016〕5号)、(深建市场〔2016〕6号)、(深建市场〔2016〕7号)、(深建设〔2018〕5号)、(深建市场〔2018〕8号)等文件执行,保证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选择科学合理的招标方法,通过入围和定标环节的价格竞争和票决择优,较好地实现招投标择优和竞价目的。为落实市住建局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我署凡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的招标事项,均事先制定定标工作规则并在公开招标截标前报区纪委备案,定标时严格按已报备案的定标工作规则办事。同时为保证招标项目的透明化,我署按季度将招标项目计划提前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向公众公开。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署在坪山区政府在线所属栏目列明了单位地址、投诉方式等,以便畅通建议、投诉渠道。二是截至目前,我署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依法行政保障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一方面积极组织我署领导干部参加坪山区2019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法制专题讲座)活动;另一方面结合我署工作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分别于6月20日、8月9日、11月22日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法及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专题培训活动。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由综合部负责本署的法制工作,由具有法律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作为法制专员负责署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为我署2019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共出具了六十余分法律审查意见书,发出律师函11封,并以电话、会议等形式为我署重大复杂的项目提供专业咨询。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