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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7:31:28

  2022年,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动区属国企、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坪山建设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中心工作多点发力,凝心聚力服务坪山发展大局

  1.市区联动助推坪山高新区发展。深化委区共建机制,借助深投控带动优势,推动坪山区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资设立坪山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以坪山园区高新南、高新北片区为切入点,在城区开发、园区建设运营、产业发展和配套服务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助力坪山高新区高水平开发建设。

  2.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加快产业空间筹建。2022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4.38亿元,荣耀智能仓储物流中心、深圳市人才研修院东部分院等改造项目按期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园区(4-11栋)、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12宗地)等产业园区相继建成交付,新增优质产业空间约41万平方米。二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圳首条云巴——坪山云巴1号线一期项目正式开通运营,与地铁14、16号线及坪山高铁站综合枢纽接驳,提升轨道交通出行体验,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3.国有资本赋能效用逐渐凸显。一是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坪山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与东风集团、深圳市天使母基金共同设立深圳首支智能网联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共同设立欣荣一号基金、兴坪产业园区基金等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达13亿元。二是壮大基金招商平台。截至2022年底,坪山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12支,管理总规模54.52亿元,投资项目近180个,其中上市或准上市阶段项目30个,落地坪山项目70余个、金额超27亿元,整体实现3.5倍返投比例,6倍资金杠杆作用。三是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助力“20+8”产业基金——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落地坪山,总规模达100亿元,将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4.精准助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是引导、督促区属国企落实抗疫暖心援企政策,为制造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免除民办幼儿园3个月租金,2022年减免租金约4200余万元,惠及商事主体480余家。二是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参与租金减免惠企活动。2022年合计减免租金约94.58万元,惠及租户19户,覆盖面积约3.6万平方米。为受疫情影响的租户延缓收租、延长免租期等合计1395.8万元,惠及租户22户,覆盖面积8.6万平方米。

  (二)企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真抓实干增强市场竞争力

  1.国企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一是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2年底,区属国企资产总额306亿元,较年初增加17.06%;营业收入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1%;上缴税金5,873万元。二是国企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区属国企已基本形成“园区建设-运营服务-资本赋能”的链条式布局,纵向形成“总部管理-板块运营-项目公司”的三级管理体系,在发展质量效益、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等方面效果逐步显现。三是国企管理考核机制更加完善。优化区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完善市场化选聘经理层薪酬考核办法,探索专职监事人员薪酬体系,加快完善内部薪酬考核制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集体经济保持健康发展态势。一是集体资产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区186家股份合作公司总资产117.35亿元、总负债62.75亿元、净资产54.6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19%、4.91%、3.38%。二是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协同发展。创新推动5家股份合作公司出资7000万元与区属国企共同组建项目制专项基金、汤坑股份合作公司与区属国企共同设立兴坪产业园区基金,助力坪山产业发展;田头股份合作公司认购高新投担保的公司债500万元,资金收入将提高近2倍。三是集体经济改革稳步推进。初步选定股权改革试点对象,形成《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试点方案》;推进薪酬改革,基本完成《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初稿。

  (三)监管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多措并举提升资产监管水平

  1.资产监管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2022年,持续完善“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制度6个,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引导督促区属国企制定内控管理制度264 项,完善公司现代化治理制度体系。先行示范,制定深圳国资系统首个企业合规管理文件《深圳市坪山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国资局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二是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重新研究修订《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细化不同交易适用情形、明确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方式等条款。

  2.物业资产配置更加智能高效。在全市率先建成“坪山区国有和集体物业集成管理平台”,重点解决政府、国企、集体等3个现有物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孤岛问题,实现涉及300多家物业产权单位,994万㎡国有和集体物业、3000多条物业数据的集中管理、统筹管控,有效促进各类物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同时,积极对接产业部门需求,共享产业空间使用状况快速查询,为招商引资提供空间数据支撑。

  3.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累计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8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讲党课2次。二是夯实组织基础。新增1个党支部、1个临时党支部,成立城投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完成国资系统11个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新增配备董事长、专职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专职财务总监各1名,提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6人,提升国企运营团队能力。三是强化正风肃纪。开展谈心谈话超150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200余份,并通过举办纪律教育活动等,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功能定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贡献力量。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有序退出低效运营资产,加快打造服务全区产业发展的现代化高效国企。完善区属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推进集体经济改革,逐步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试点,探索存量资金创收、物业租赁、老旧厂房升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等发展路径。

  (二)持续提升国资国企发展能力,服务坪山产业发展。推动区属国企拓展市场化业务,开拓创收空间。做强做优国企金融板块,加大金融供给服务,推动产业招商。发挥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协同作用,加强资本合作。加快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提供优质产业空间。深化市、区国企联动合作,助力坪山高新区高标准建设。加快集体用地合作开发资产处置,为释放产业发展空间提供有力支持。

  (三)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健全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资产监管制度。优化健全“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完善集体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物业空置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优化物业集成信息化系统,推动各部门物业信息互联互通;优化国有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决策科学化;加快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数据常态化更新。

  (四)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挖掘党建潜力和特色,加快党建品牌项目落地见效。打造国资志愿服务队,增强国资系统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配齐、配好国企领导班子,实现人才队伍在各个领域全覆盖,持续提升国资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国企内生活力。(信息员:黄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