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
一是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推行一网通办等,已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共在线审批业务5814单(含秒批4112单,即办95单),其中人才业务5713单、劳动和民办业务101单;现场马上办理业务239单(集体户口本首页)。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同时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承诺书,对提供证明真实性负责,彻底解决“奇葩证明”问题。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已开通证照签发10项,证照发证量为26228张;证照用证事项32项,用证总量4213次,事项用证率高达66.7%。
2.聚焦矛盾源头治理“亮硬招”,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支持建设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行业协会。依托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开展劳动仲裁、委托调解等涉劳资纠纷案件,成功培育35家社会力量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动社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完善小微企业劳动关系托管服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区全国首创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截至目前,已引进11家专业机构为257家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管理。正式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深坪人资规〔2021〕1号)等相关配套制度,以制度规范和指导小微企业托管服务机构。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和依法化解机制。全市率先开展深化诉源治理、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试点工作。2021年6月18日,我局联合区法院联合印发《坪山区关于推进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的工作方案》,发布《坪山区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建设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探索适当扩大劳动争议小额诉讼受案范围、建立仲裁员及法官联合培养机制、打通应用系统促进法律文书通用共享等措施,推进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机制。
四是形成建筑领域劳资纠纷预防化解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坪山区建筑领域纠纷“1+6”长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坪山区建筑工地劳资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实名制、分账制、对账制、劳务公司备案管理、劳资纠纷投诉受理中心设立等制度,在金融机构托管工程项目工资账户试点基础上形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规范,作为建筑工地劳资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方案第6个配套子制度,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五是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2021年7月9日至8月31日区人力资源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与属地六个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联合检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重点检查有照无证或者无照无证人力资源从业主体,现场依法清除户外招聘内容广告牌匾15处、责令限期改正23处,责令41家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停止经营行为,大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1.严格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度。完善《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行政执法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示管理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坪山区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截至2021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5宗,共计罚款23万元,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共8宗。我局无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两库一清单”名录库,其中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20人,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共2558家。制定5类抽查清单,全年共抽取监管16家。
3.积极落实“双公示”要求,接受群众全面监督。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模块共公示5宗行政处罚信息,85宗行政许可案件,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的公示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并且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布劳动信访监督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4.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二是组织局内以及各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认真学习《新行政处罚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课程,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举办2021年坪山区第四届劳动监察综合能力“执法大比武”活动,扎实推进我局劳动监察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执法技能水平及职业标准规范提升建设。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1.严格落实坪山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根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的制度要求,严格遵循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截至2021年12月20日,推动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制定并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及时清理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份。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在先、决策在后”的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规则、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等方面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二是完善以我局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优化《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等法律服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论证等。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3份,审查合同81份。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工作高效权威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陆续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4件,会办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1件,会办5件),均及时、高效办结。
2.及时应对突发舆情,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安抚民众,共处理突发舆情事件3件。
3.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坪山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文件要求,及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稳岗就业领域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1年11月30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58条。
(五)加强法制宣传,推动法治意识提升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度,制定《2021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普法方案》《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落实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等文件并向社会公示,并紧紧围绕核心业务,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截至2021年12月20日,我局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场,推动企业管理层与来深建设者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举办民法典宣讲会2场,举办“仲裁庭观摩活动”2场,进行就业创业指导普法服务活动8场,人才引进普法服务活动16场,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法制科牵头抓总、各科室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六)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
1.坪山区全国首创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我局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全流程托管服务,对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进行了内容创新和方式创新。文章《坪山区全国率先开展小微企业托管深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改革》于2021年被市委信息快报刊登;2021年5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在《信息交流》上刊登坪山托管服务经验,向全国各省市宣传推广,目前天津、苏州、广州、中山等地参照坪山做法,相继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
2.坪山区率先开展深化诉源治理、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缩短劳动争议处理链条,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更加便民、高效、规范。文章《坪山区深化劳动领域改革建成“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我区全市率先试点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劳动纠纷源头化解》于2021年被市委信息快报刊登。
3.坪山区创新开展特殊工时改革试点。推动区政府与市人社局在全市率先联合印发《坪山区开展特殊工时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区主导产业,完成39家企业特殊工时调研,梳理10个符合特殊工时特点岗位,聚焦辖区内5家重点企业开展特殊工时改革应用场景试点,有效保障员工权益,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经验获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于12月23日刊发宣传推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我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共组织党内外法律法规学习会议20次,并于2021年9月1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3次,深入领悟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领导班子严格根据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开展工作,领导制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书籍,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人才政策、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局务会、党组会研讨相关事项,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行政执法水平仍待提升。执法队伍现状与工作需求不匹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须进一步加强。另外,普法形式有待拓宽,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需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更新普法内容。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开展会前学法等工作,贯彻“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集中讲授、交流讨论、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相关精神。局主要领导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坚强的党性原则、鲜明的政治态度、严明的纪律要求,以上率下、带头示范,通过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主题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局内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加强对执法人员精准普法教育,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法制人员开展执法案件的法治培训及测试,提升执法人员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强化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流程清晰、执法要求具体、执法责任明确。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针对社会治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普法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开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使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特此报告。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