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坪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坪山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坪山区民政局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组会上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自行学等方式,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共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1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我局在政策范围内着力改革审批模式,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全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我局依申请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让企业和群众少跑了腿、办好了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当前我局审批事项“即办件”事项占本单位事项比率35.5%(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为100%),承诺办理时限压缩率73%(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压缩率为97.2%),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积极推动“秒批”“无感申办”“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目前我局“秒批”事项占本单位事项比率15.9%,“无感申办”事项占本单位管理事项比率15.7%,“容缺受理”事项占本单位事项比率51.7%;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工作,我局进驻街道大厅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53项审批事项均支持区内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提高了民众满意度;实现掌上政务指尖办事,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全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目前我局事项已全部进驻,实现了“指尖上的政务服务”。
二是按市局统一部署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1300元,加快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面推出分类施保、社保补助、综合救助商业保险等资助项目,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开通“粤省事”民政低保救助服务专区,优化救助审批程序;大力扩宽临时救助帮扶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坚持疫情防控和兜底保障两手抓、两不误。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开展我区保民生精准专项救助及慈善超市帮扶慰问工作,制定印发《坪山区民政局“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工作方案》,首次采用“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切实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温暖民心。
三是紧抓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坪山区敬老院进入主体建筑全面装修阶段,预计将于近期竣工交付并筹备使用;以马峦街道为试点打造“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明确各层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设点选址和建设要求,并探索社会化运营的实施路径;创新推动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模式,统筹推进社区老幼一体化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互通,服务共融。
四是积极推行“智慧殡葬”祭扫预约等模块上线试运行工作,做好云祭祀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2021年清明祭祀活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和服务保障,今年清明期间我区共出动工作员506人次,两个墓园共接待祭扫群众1099人,车辆347辆次,整个清明祭祀工作平稳有序。
五是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举办坪山区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大赛,通过公开评选等方式择优资助“文艺宣讲民法典”等10个公益性项目40万元,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多元化发展、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六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登记、变更、注销审批,依法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保证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群众满意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深入探索养老服务模式改革,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今年我局研究并起草了《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坪山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实施办法》等两部规范性文件。其中《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正式印发后已经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交区司法局备案。截至目前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5部,包括:《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坪山区社会组织约见谈话工作规定》《坪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废止<坪山区高龄老人普惠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坪山区慈善超市帮扶生活困难人员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执法信息公开,设置行政执法意见箱,公开投诉渠道,按要求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结合区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意见,以评促改,规范执法文书模板及案卷,切实促进民政局执法程序的合法化和案卷制作的规范化。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聘请一家第三方专业律师机构作为民政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提供法治保障,确保决策合法科学。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坪山区民政局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工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021年,我局共针对11家社会组织,1家养老机构开展了现场行政检查,检查中并未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需要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的情形。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监管对象存在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收到上级单位移送、督办的相关案件线索。在行政执法数据管理方面,我局按时按要求动态维护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主体公告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职权信息。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前期,我局按要求创建检查计划、录入被检查人基本信息;中期,严格做到每个执法阶段结束后7日内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末期,及时、全面录入执法案件信息并予以公示,保证执法数据全面、及时、高质量入库。
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不断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方面知识测试考核,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与法俱进。在2021年度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学法考试中,我局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在2021-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中我局参训的14名执法人员均已在法治教育网培训考试平台上完成了40学时必修课的学习并取得合格考试成绩,提前半年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通过系列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区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我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办理专题工作部署会。2021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6件,承办件1件,会办件3件。所有人大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办结,实现了办复率、解决率、人大代表满意率“3个100%”目标。共办理区政协提案5件,包括主办件4件,会办件1件。主办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步沟通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主办单位。
二是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坪山区民政局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我局积极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工作,通过构建纠纷调解机制、立足党建引领,加强培育孵化,推动能力建设、引导规范治理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特长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积极的服务成效,为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高度重视纠纷化解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相关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突出加强“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坪山区社会工作协会”“坪山区装饰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努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自身党建和业务同步发展,带动更多纠纷调解类社会组织同步发展。
(七)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一是注重民政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学习,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积极在民政服务对象群体中开展普法工作,宣传民政领域最新法律法规,提升民政服务对象法治意识。根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坪山区民政局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灵活运用今日头条等媒体途径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举办了线上禁毒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助残日普法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普法培训活动、“文艺宣讲民法典”系列主题普法活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系列宣讲活动等,全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0余场,覆盖人群4000多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关于低保、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中,有效增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有效拓宽了民政普法的受众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组会上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自行学等方式,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民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经常性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办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确保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得到及时研究解决,保证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区民政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存在吸引力不足等问题;二是部分业务科室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区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组织新晋公务员参加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居委会选举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