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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8 09:12:05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程序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2021年,我中心紧密围绕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城区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一是聚焦重点片区,推动城区格局全面跃升。以坪山中心区27个重大建设项目为抓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固投增速及完成率居全市重点区域前列。成功推动坪山高新区全域51.6平方公里纳入市级重点区域,印发《关于调整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坪山分指挥部组织架构的通知》,中心区、高新区形成“双轮驱动”发展态势,辐射带动燕子湖、高新南、高新北等区级重点片区一体提升、联动发展。二是狠抓规划实施,统筹开发成效显著。推动燕子湖片区完成综合城市设计,加速推进燕子湖成湖工程水资源研究和轨道站点TOD概念建筑方案设计,加快启动区首个更新项目立项。碧岭片区首批更新项目完成立项,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形成终期成果,碧岭北平方公里级产业空间开发研究加快推进。协助高新区完成《坪山高新区空间规划纲要》编制,推动中心公园东片区完成华润万象城更新项目立项和更新单元规划。三是持续强化城区规划建设品质管控。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层高厂房特别申报和专题论证相关程序的通知》,解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特殊层高厂房审批程序无据可依问题,支持全区7个产业园区约117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的顺利实施;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总指挥部“1+2”导则要求的实施意见》和《坪山区建筑设计品质提升工作指引》,有效引导坪山城区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全年召开技术论证会21次,规建委决策会12次,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交通组织等方面对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佳华沙湖广场、科韵学校等29个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提出120余条专业意见,城区建设品质得到有效管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优化完善规建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建委平台“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铸造精品、对标一流”工作目标,出台《坪山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技术论证程序操作指南》,推动项目论证、会议决策更加规范高效;研究优化规建委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专家智库选取、议事规则,科学调整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规建委专业论证质量、统筹协调力度和实施效率。二是完善中心内控管理制度。编制修订《深圳市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等20个内控管理制度,确保中心内部管理各项事项公开透明有章可循,各项工作不与上位法规、政策冲突抵触。三是牢固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严明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纪律,购置官方授权使用的商业绘图软件,解决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纠纷,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宣传教育,牢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中心日常办公保驾护航,在制定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签订合同协议时充分咨询顾问律师专业意见,顾问律师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法律意见,为我中心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二是完善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议事机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集体协商、集体研究、集体决议,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为推进碧岭深港生命健康产业合作区开发建设,我中心多次前往碧岭街道、社区、股份公司及片区意向开发主体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并组织召开碧岭深港生命健康产业合作区专班组工作会议,联合各个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片区规划设计、实施策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研究,保障片区开发各项决策合理合法。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狠抓落实,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在承接建议案件后立即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经办人和办理时限,在每两周召开一次的工作例会上及时通报建议案件办理进度,严格要求经办人按规定时限跟进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区人大、区政协和主办单位,最终我中心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承接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4件政协提案会办件,按时办理答复率、办理满意率反馈均为100%。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监督职能作用。我中心积极邀请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与光祖学校扩建项目、科韵学校项目和碧岭小学扩建等项目技术论证会,为技术专家和人民群众搭建面对面沟通的工作平台。我中心共邀请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坪山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技术论证会20次。三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程序。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工作规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机构领导更新等政府信息69篇,做到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我中心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在收到民生诉求案件后,立即确定诉求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负责部门及具体经办人,督导经办人按相关办理要求及时答复诉求人。2021年,我中心共受理民生诉求案件3宗,信访案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0宗,受理案件全部按期办结,未曾收到投诉且案件按时答复率为100%。

  (六)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为加快推动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我中心围绕“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目标,积极开展各类研究,以法治思维破解城区发展难题。一是强化城区规划建设专业研究。组织中心博士、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人才围绕区委区政府聚焦的核心问题,深入开展《国际大都市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比较研究》《桥下空间利用模式改革研究》《国际产业园区案例研究》等研究,拓展解决重点片区规划建设问题的视野。二是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培训。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及相关专业机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策及实践》等专题普法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专题研讨班。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2021年坪山区“城市品质提升”专题研讨班,邀请国内外顶级专家讲授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城市规划、智慧交通和低碳发展等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内容,全面提升了受训人员在高品质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国际视野、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推动“1+7+N”重点片区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加快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提供有力保证。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中心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一是在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中心工作实际,会同中心班子成员研究制定中心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为全力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目标贡献中心力量。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党课等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四是持续推进中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优化完善中心内控管理制度、规建委项目论证流程及规建委工作机制,确保相关流程规范清晰,机制高效有力,决策科学合理。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看,2021年我中心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未筑牢,部分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中心管理要求,使用已购置的正版商业授权软件。二是普法内容不够丰富,与中心业务工作关联性不够紧密,在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时未结合中心重点工作进行一体谋划。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领导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中心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及中心内控制度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要求,为中心干部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指引。从严实施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降低中心行政决策风险。

  (三)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依托线上、线下宣传平台,构建全方位、精准化的普法培训体系,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