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坪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推动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一是深入推进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采取全流程线上办理、全方位压缩审批时限、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工作方法,优化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认真组织现场核查,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4个工作日压缩到0.5个工作日,政务服务的时效性、便利度得到极大提升。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及时清理纠正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部署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落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财政局涉及11项权责清单事项,包括1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和4项行政检查,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法定事项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
(二)健全完善法治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更加科学、高效。出台并严格落实《坪山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坪山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坪山区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等,财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出台《坪山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明确评审过程中相关节点要求的通知》等,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完善财政经费使用、财政评审等领域的管理制度,提升管财理财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局内决策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单位法律工作顾问,协助开展依法行政及财政执法工作,参与开展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案件讨论、答疑咨询,并参与行政应诉准备,有效提升财政局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组织财政监督检查。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执法过程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定的财政执法文书模板,确保执法过程规范、文书规范;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政数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整改完善执法案卷资料,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案卷归档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全面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从案件启动至案件结束全流程留痕记录深圳法治平台,做到有迹可循;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双随机”抽查事项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按要求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三是依法组织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始跨部门联合执法,财政局联合区统计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取辖区内工业类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后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依规组织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今年度共办理行政检查案件4宗、行政处罚案件3宗、行政许可案件63宗。
(四)持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财政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报人大审议,均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职能高质量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9件,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二是依法接受行政及司法监督。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发生的财政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其中,1宗行政复议案件因申请人撤销终止,其余2宗维持财政局行政行为;已判决的1宗行政诉讼案件,财政局胜诉。三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时限要求将经人大批复后的本级政府预决算(含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多形式、多渠道公开,详细公布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实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单位均做到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组织各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一方面,畅通渠道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注重公平公正高效的解决矛盾纠纷,及时畅通渠道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8宗,采购人违规处理案件5宗。上述案件的处理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高效处理完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健全机制规范会计行业管理。成立坪山区会计学会,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会计行业的咨询和培训活动,研究会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解决的途径和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六)有效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提升本单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方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部达到优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另一方面,着力提升财政执法水平。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财政业务法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财政领域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执法业务培训,新增多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书,财政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继续提升。还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工作的力量还不够强。现有财政工作人员履行财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还不够高,财政专业和法律专业素养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法律服务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能按要求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动作”,教育培训的方法还不够创新,针对性、灵活性还不够强,行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还不够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项要求,主动谋划、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持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财政局贯彻落实措施,推动财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研究财政法治体系建设、财政监督检查和执法、财政法治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财政领域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以及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出庭财政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坚持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利用网络教育平台等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带头落实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切实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水平有效提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财政领域法治水平,为“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持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充分用好用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教育和线下集中培训、线上网络平台载体,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法治思维。
(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宣讲,推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深入人心。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提升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质效,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抓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优化坪山区营商环境,严肃财经纪律,着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抓好行政执法过程监管,提高执法文书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加强执法人员岗前、岗中业务培训,练好行政执法“内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和行政检查,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