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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18:50:25

  2021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由局领导班子全面统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全面推进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一是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修订了局采购、资产、合同等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城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推动建筑废弃物执法职责明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非法办学、林业执法、建筑工地“七个100%”、城中村私设水龙头等事项的管理、执法职责进行梳理,使管理、执法职责更加明晰。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在行政许可方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将“养犬变更登记”事项转化为即办件,实现了业务办理全流程不见面、零跑动的“秒批”服务;压缩占用城市绿地、户外广告审批时限,提高即办率。2021年共办理户外广告行政许可66宗,占用绿地审批109宗。在行政处罚方面,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柔性执法,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不予行政处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全面法制审核,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1.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法制科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首要参考依据。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提前邀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邀请区司法局派员参与讨论。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由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团队驻点办公,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内部制度、行政许可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2021年我局法律顾问已经审核政府合同355份,重大执法决定12宗,规范性文件1份,内部制度3份,行政许可49宗。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对全区6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人员编制、年办案数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为改革积极建言献策,对下放街道的执法事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执法事项应放尽放。二是做好执法考核监督。印发了《坪山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方案》《坪山区城市管理督察纠察实施办法》《坪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考评方案》,组建队伍正规化建设专项督导组,圆满完成街道执法“五化”建设。强化“双系统”应用,全面开展系统内办案。三是做好执法培训指导,印发了2021年度依法行政业务能力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能力建设-有效沟通”专题讲座,以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两法衔接”制度、《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1年版)》等专题培训,培训近900人次,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类执法制度发至各街道,指导街道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同时严抓案卷质量,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梳理形成典型问题案卷,“以案促改”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各项下放事项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坚持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照管理、信息维护,保障执法人员信息准确。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组织了11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1次听证会,并做到行政执法案件100%公示。三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移送了1宗涉刑案件至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四是加强执法文书管理,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及时对全部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五是搜集了21宗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街道驻队律师和案审人员进行以案说法培训,助力街道提高执法水平。六是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司法局评查的案件均为满分。七是严格督促、指导各街道执法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查处1698宗,罚款327.29万元。

  3.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发起本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并将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五)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服务公开,主动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发布办事指南,让群众不跑冤枉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实时在晶报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按要求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在办公场所设置了投诉意见箱,对投诉人的投诉意见按规定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21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建议34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9个,全部获得“满意”评价。二是主动接受检察监督。2021年我局共收到区检察院告知函2份,均已按要求履行职责,并按时回函区检察院。

  (六)运用法治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解决群众需求。2021年我局共处理了信访案件4宗,民生诉求系统案件314宗,舆情案件10宗,妥善化解了信访矛盾,高效解决了群众诉求。二是积极办理诉讼案件。对每起案件均认真研究,及时提交应诉材料,积极落实生效的判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问题依法解决。2021年我局共有诉讼案件2宗,均已妥善解决。

  (七)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活动

  1.统筹内部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关键少数,为领导干部配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书籍,并通过专题学习会、专家讲座、旁听庭审、学法考试、执法网络培训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设,模范带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狠抓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2021-2022年度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实现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四个“100%”。三是创新开展行政诉讼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守法教育,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2.面向社会群体普法。一是高标准谋篇布局,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方案和普法工作计划表,并层层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推进普法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将普法融入到执法办案和服务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面对面向行政相对人、许可申请人、信访群众、行政诉讼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加强释法析理,将履职过程变为普法实践。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主题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四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开展“蒲公英”志愿讲师、“垃圾分类一周年再出发”、党员干部代岗督导活动,制作推广《飞吧,蒲公英》《坪山文明四季春》垃圾分类主题原创歌曲,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巾帼志愿服务队,拍摄制作《垃圾分类先进力量》微电影和新闻节目等,多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法,打造城管普法新亮点。五是充分发挥普法基地作用。印发了《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宣传方案》,动员市直、驻区和区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管理企业到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参观学习,自开馆至今接待访问人次已上万,体验馆获评为深圳市一级科普教育基地,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选址光祖公园建设坪山区养犬教育科普基地,进一步拓展文明养犬活动宣传方式,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加快推进法治公园建设,预计年底可以完工开园,让群众看得见“法治进步”,享受得到“法治红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我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一是带头学法用法,为领导干部配备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9次,并组织了28场局各科室内部自学活动。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完成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作用。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队伍“五化”建设。五是强化依法行政培训,帮助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顽症难题。六是高标准落实普法责任,将内部普法和社会普法有机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10余场普法活动,并积极推进坪山区养犬教育科普基地和法治公园建设,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理解不够深透,在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业务技能的学习掌握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顽症难题的能力存在欠缺。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仍是短板,当前各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案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法治观念不够强,专业水平、办案能力不够高,文明执法理念不够强。

  (三)普法宣传品质有待提升。经过我局不断加大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当前我区市民的法治意识已有较大提升,但“六乱一超”、不文明养犬现象仍屡禁不止,距离建设“法治坪山”还有差距。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为目标,继续做好以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建设。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学习,多元化、系统化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对各街道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做到执法质量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一是继续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建设,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二是强化综合执法培训机制,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队伍管理、执法能力、心理辅导等为主要内容,做好街道综合执法的培训。三是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办案指导,以案卷评查为手段,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实质内容、形式内容进行全面评查。四是强化街道综合执法考核,及时将评查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形成“比学赶超”态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进一步提升普法品质。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运用横幅、展板、网络、简报、微信等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崇尚法治的理念。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