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碧岭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依法治街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程序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根据街道及各部门的职能,按照权责分类,对街道及各部门的权责进行了全面的明确和规范,完成了权责清单整理工作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街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透明度。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对执法案件的有效正规管理,有效杜绝执法案件不公正的现象。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开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于7月底成立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街道一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依法治街队伍建设,印发年度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举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中严格加以落实。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由党政办对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准予备案,对问题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定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存档的统一安排专人专管,报毁的集中统一销毁。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建立健全多层级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大力整合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法制力量,完善部门决策由部门法律顾问负责审查、街道办事处决策由承办部门法律顾问预先审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复审的多层级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街道办事处内部管理制度、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等重大行政决策,街道办事处均按照区制定的考核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邀请各部门专家参与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召开听证或代表会议,进行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民主投票决策等程序行制度,有效防范行政决策风险,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制定法律顾问管理细则,设立法律顾问室,实行法律顾问值班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并制定了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中严格加以落实。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广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10月29日前顺利完成“双系统”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维护,11月5日完成预警案件的整改工作,实现执法系统“零”预警;四是1-10月立案处罚559宗,罚款603,377.52元(包括15宗简易案件,罚款750元)。行政强制案件4宗,罚款700元,行政检查案件2宗;五是做好执法人员证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完成执法人员信息相关的证照管理和维护工作。2021年度共开展11场执法培训,主要涉及简易程序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城管执法业务等,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执法能力。年均人案比约为93宗/人/年,展现了较好的执法力度。截至2021年12月,街道办事处执法部门无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案件,未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六是加大法治监督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畅通纪委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时按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今年办理区级人大建议共31件(分办案件1件,会办案件30件),主要设计工交财经、城建环资、政法、教科文卫、政策法规类等。市级人大建议共24件(均为会办案件),主要涉及教科文卫、城市建设、社会建设、监察司法、交通物流、财政经济类;办理区级政协提案共7件(承办案件1件,主办案件1件,会办案件5件)。市级政协提案共10件(均为会办件),主要涉及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和城市建设类情况。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检察监督。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活动,按要求落实检察建议书一份(深坪检行公建【2021】4号)。在收到建议书后,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专人负责统筹办理,全面核实情况,积极对接区直责任部门整改,已于8月6日将有关情况函复检察院。以街道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申请人罗某明、罗某娣因不服街道作出准予城市更新用地的行政行为,于2021年3月29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4月23日街道收到复议材料,4月26日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5月18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以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8月5日,深圳市宝某福门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行政强制措施一案【(2021)粤0308行初2084号】)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以后,按照法定期限提交了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该案已在11月24日开庭。
(六) 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定期组织研判及深入排查。每周会同碧岭派出所、各社区等部门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等。在此基础上,组织专职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保障问题、劳务关系问题及其他重点信访问题。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全力加大信访维稳力度,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化解。严抓领导包案、接访下访责任制落实,推动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稳控。协调沙湖社区“整村统筹”土地纠纷。如妥善化解沙湖社区黄某红、李某容、廖某娴等3人沙湖社区“一户一栋”信访案(到街道闹访3次,到市上访4次)。目前信访人情况稳定,未再发生上访情形。三是抓好各类隐患排查。着力抓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加强防范邪教宣传力度,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护救助和管控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一般排查与特别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各类风险隐患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加大化解力度和人员稳控,力争“矛盾早发现、纠纷早化解、人员早稳控”。四是建立“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调解机制,在街道及各社区挂牌成立阿潘调解室、阳光调解机构,大力推进“阳光调解模式”,实现“四个无”。截至12月,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246宗,调处235宗,调解成功率达95%。排查矛盾纠纷43次,发现并预防15宗。
(七)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一是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班子会议采用带学、自学和讲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通过持续认真开展学法活动,强化了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及考试,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2021年度学习考试中,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参考率和优秀率均在规定完成时限前提前达到100%。三是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提升普法宣传质量。制定宣传车流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以禁毒、精防、反邪社工为班底流动宣传团队,深入开展“流动宣传车进社区”活动,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学校、广场、市场、小区、工业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播放宣传短片广泛进行扫黑除恶、创文、普法、禁毒、防诈骗、反邪教等方面的宣传,受到辖区群众的关注与好评。
(八)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统筹运用各类法治资源,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碧岭社区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经审核,被确认为2021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测试,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以会议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场次,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场次,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1场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场次,每个党支部一个星期至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次。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主任,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实践者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领域、各部门。4月,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法治街道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安排专人组织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严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仍是执法短板。执法队伍现状与工作需求不匹配,执法能力建设仍需加强。
二是法制机构仍需健全。目前街道没有设置独立的法制机构。在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难以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仍待增强。普法形式多元化仍需拓宽,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学校、企业(特别是私企、个体)、外来务工者等普法教育被动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四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透明度不够高。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碧岭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扎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坪山建设贡献碧岭力量。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和党内重要法规,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用法能力。
(二)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妨碍执法工作的人员给予严惩,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透明度不够高等问题,一是通过政务网、公示栏等形式,保障信息渠道多元化;二是让信息多走路,抄近路,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透明度;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制度。
(四)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贯彻执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政府职能,建立权力与职责清单,明确权力范围,严格遵照执行。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