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展和改革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始终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总揽、以打造“法治机关”为目标,密切结合发展和改革工作实际,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现将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党组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依托党建工作室、新时代大讲堂、党建书吧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国法,推动党组以上率下领学、支部结合实际深学、干部职工主动自学,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为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法守法,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局内现有制度,从法律依据、制度汇编修订及印发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将《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合同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工作规范》《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更加规范、高效地处理相关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的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核和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具体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到100%,行政执法岗前培训考试通过率100%等。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执法检查前送达电子版《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至企业,告知相关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需在场人员及需提交的材料,要求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提高统计执法效率。二是规范现场检查,注重执法检查细节,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依据、期限、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及时收集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证据材料;规范现场检查记录,认真核查企业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向检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和运用电子化手段对检查过程留痕。三是认真制作行政检查案卷,案卷制作参考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包括《检查通知书》《送达回证》《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笔录内容全面、客观、完整。四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统计调查日常工作中提前介入,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数据质量存在问题、配合程度不够高等情况对企业进行通报反馈,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守好源头数据出口,确保数出有据,坚守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三)注重普法和用法宣传。一是广泛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和法治建设相结合、发改统计业务实践和法治建设相结合,大力弘扬全面依法治国良好风尚,强化规则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发改统计业务实际问题。二是“以培训促宣传”。借助专业培训、年报等培训内容,集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在库企业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普法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普法科学有效。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编印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折页、宣传小册子等宣传资料,使普法资料更具象化、普法内容更通俗易懂。四是加强普法调查。通过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规宣传手册和统计法律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调查现场为市民详细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做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1年我局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发改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结合各类法制主题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认真遵循党纪国法,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纪律的忠诚之心。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针对检查人员存在业务知识不精、相关法律法规不熟的情况,我局通过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法制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规避执法风险,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中重点注意事项、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文书等。结合作风建设、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