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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8:20:22

  2020年,区卫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本年度未新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坪山区独生女孩高中学杂费补助规定(修订)》(深坪卫计规〔2018〕1号)、《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深坪卫健规〔2019〕1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制度。11月16日,按区司法局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完成立卷归档和结果公示。

  二、重大行政决策方面

  本年度无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编制《坪山区卫生健康“十四五”专项规划》,组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了5场座谈会,收集区人大代表、相关专家意见,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和公众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初稿。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组织多场专家研讨会、人才座谈会,印发《坪山区“聚龙名医”认定、管理和保障实施办法》,并根据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司〔2020〕59号),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法制审核,对合同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实现从合同起草、审批、签署、备案、履约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管。总结近一年来我局合同签订情况,编制货物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的模板,更好地对合同进行规范化审核与管理。

  三、行政执法方面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稽查,畅通执法投诉监督渠道,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设置专人专岗及时归档行政处罚案卷。2020年1月至11月,共进行卫生行政处罚199宗。其中,简易程序145宗、一般程序54宗。2020年上半年,我局参加市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评审,评查得分为99.825分,未发现有法律适用、执法程序错误等问题,并按区司法局要求报送典型案例。按要求报送执法数据信息平台(系统)数据,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信息维护,共认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34项,录入检查清单34条,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区政府网站、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渠道公示。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全年有1宗行政复议案件,正按要求答复,尚未出现行政复议纠正情形。无行政诉讼案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自觉督促区属医疗机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书,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办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深中法建〔2020〕10号)》。配合检察院开展监督活动,认真主办《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告知函》(深坪检行公函〔2020〕309号),研究解决校外托管机构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局机关公务员全部参加区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将典型案例进行精解详释,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共同探讨学习。市卫生监督局抽取我局4名在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2020年度深圳市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平均成绩92分。增加法律顾问服务经费,选取专业法律机构作为局法制顾问,已向区司法局备案、按时提交法律顾问年度报告。并指定1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常驻局机关协助开展法制审核、信访处置等事务,从源头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领导班子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集中学法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参加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习,并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区卫健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政府官网指定专栏向社会公开。

  六、全面深化普法教育方面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在全系统开展保密、民法典、安全生产、健康促进等各类普法活动。联合区委组织部、创新形式开展“党建引领护健康 扫黑除恶保平安”线上线下专题宣传活动。线上开展微信专栏答题活动,得到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新媒体平台转发,浏览量近20万人次,参与访客数近6万。线下走进碧岭社区,由卫生监督员进行宣讲,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举办“敬老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网络讲座,并上传到“坪山老年”微信公众号,持续进行网络培训,得到深圳商报、侨报报道。依托辖区党群服务中心,面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中医药法》,营造支持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公务员全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局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七、加分事项

  (一)把普法与健康科普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开展局普法计划外的普法活动。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健康联络员制度》,在机关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业等设立健康联络员176名。防控疫情期间,创造性发挥健康联络员优势,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信息互通等工作,协助企业复产复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健康责任意识,营造群防群控良好工作格局。开展送法上门60次,出动党员干部300人次,为辖区150家监督对象开展了以送疫情防控指导、送卫生法律知识、送业务服务为内容的“三送”服务。

  (二)在国家宪法日期间自行组织专项宪法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公众宣传活动2场次,现场接受咨询375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4818余份。

  (三)区卫生监督所与国家卫生监督委监督中心签订了《卫生监督执法领域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推广》工作委托书,作为全国唯一区县级试点单位,区卫生监督所将探索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执法领域信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