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市、区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局工作运转。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设及重大行政决策
一是制度制定方面。今年以来,我局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0〕5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过程严格按照征询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定程序开展,并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及政策宣讲会活动,推动政策实施落地。
二是制度清理方面。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梳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失效及废止情况,确定我局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有3件现行有效,其余文件均已失效或废止。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根据《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向司法局提请将《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纳入今年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修订出台过程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法定化。目前,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完成并立卷归档。
(二)依法行政及法律顾问保障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采购信息、规章制度等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全方位公布,以便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单位”。
二是局内制度体系完善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已对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解决了以往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度运行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同时,我局对现行规章制度及规范指引汇编成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运行程序。
三是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面。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普法宣传、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作用,我局修订出台了《科技创新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106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讨论10余次,开展法律汇编工作2次,并对法律有关问题接受常态化咨询解答,切实为我局日常工作及法制事务保驾护航。
(三)全面深化普法教育
一是局内学习教育方面。将法律、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学习计划;创新开展“三个议题”活动,将“廉政教育”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由党组会成员带领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组织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活动,并以全员满分的成绩通过测试,真正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方面。组建专门的普法宣传小组,安排专人收集法制领域动态并定期开展宣传;举办《合同法》基本概念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讲座等,讲解与工作相关的合同注意事项及民法典有关内容;积极参与区普法履职评议、民法典知识竞赛、“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并在普法履职单位评比中获得“谁执法,谁普法”履职优秀单位。
三是科技政策宣讲方面。我局新印发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后,及时通过媒体发布政策解读视频,并召开政策宣讲会,面向区内外企业代表及人才团队深入解读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条款内容,2020年,我局已累计开展10场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会。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和局内规章制度还需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在合同管理方面尚有不足,合同备案归档不够及时,合同管理人员与具体经办人员对接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政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全过程科技创新生态链的政策体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普法角色作用,加强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创新普法形式方式,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合作联动,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