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
我中心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单位实际,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住房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保障领域相关工作的能力。二是结合党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将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提升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三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特别追踪》《李司法的冬暖夏凉》等法治影片,使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国家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树立法治观念的意识。
二、健全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我中心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工作规则,深入完善请休假、公车、采购、保密等内控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注重对照党纪、国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以依法、依规进行。2019年,我中心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通过坪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保障中心子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3条,通过省、市、区报刊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条,通过深圳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部门转办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宗,受理答复过程中均积极征求中心法律部门意见,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三、严格把关,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一是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中心法律顾问,重要合同协议、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二是请法律顾问对《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坪山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全流程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工作协调会,协助处理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建设单位的矛盾,并就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年度,我中心法律顾问共协助中心起草、审查和修改文件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2份。中心未出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或检察建议书。
四、创新形式,开展住房保障领域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在行政服务大厅住房保障业务人工受理窗口,放置住房保障领域法治宣传册,构建常态化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教育氛围。二是组织专人参与第46届房博会,通过住房保障展区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坪山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以及成果,着力打造住房保障领域特色窗口。三是举办两场住房保障政策宣讲会,吸引300余家辖区企(事)业单位参加,派发1500余份宣传册,通过搭建互动交流平台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的业务指导,不断建立健全为企(事)业单位、为员工、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2020年,我中心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注重化解矛盾,规范信访办理。五是继续聘用法律顾问,组织法律专家参与我中心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论证等工作,全面促进和提高我中心执法工作水平,为坪山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