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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9:07:15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支持指导下,坪山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职能,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构建系统化理论学习体系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核心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2025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3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0次,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确保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应用能力

  整合线上线下优质培训资源,依托岗位学堂、党校专题培训、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严格保障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长不低于60学时,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破解民政领域监管难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压实主体责任,凝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一)牵头抓总谋定民政法治蓝图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为民政法治工作规范开展夯实顶层设计。

  (二)带头学法锻造专业民政队伍

  聚焦民政领域专项法律法规开展靶向学习,着力打造高素质“学习型”干部队伍。主要负责人带头考取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以上率下激发干部职工考证提能的积极性;局内干部职工在深圳市第十五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5年深圳技能大赛社会工作者技能竞赛中斩获全市第五名,入选“深圳工匠”培育计划,充分展现了民政队伍既懂业务又通法治的专业素养。

  (三)严纪守规深化民政法治宣传

  将纪律规矩贯穿履职全过程,在财务审批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应报尽报、真实准确。同步聚焦特殊群体法治需求,在深圳监狱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宣讲;局内干部职工撰写的《当善意可能带来伤害,如何保护困境儿童》一文被《中国社会工作》刊发,有效扩大了民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治民政建设质效

  (一)健全民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以规范化决策守护民生权益。一是严守法定决策程序。在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贴合民生需求;在空置墓穴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率先依法完善辖区公益性墓园用地手续,通过依法排查、发布公告等规范流程,成功收回191个空置墓穴,追缴墓位管理费155.915万元,既提升墓位资源配置效率,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整治工作与法治要求无缝衔接。二是规范民政议事规则。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等各类民政事项均经集体研究、依法决策。三是强化法治决策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邀请其参与民政重大政策研判、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执法案件研讨等工作,为执法行为公正性、严谨性提供专业支撑。

  (二)完善民政政策体系,筑牢法治制度根基

  聚焦民政领域核心业务,以制度建设破解民生痛点,构建系统完备的民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出台《坪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坪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修订印发《坪山区保民生精准救助帮扶办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民生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深入开展《深圳市坪山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草拟《深圳市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构建多层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夯实养老服务法治基础。四是印发《坪山区公益性墓园墓位管理工作指引》,细化墓位使用、管理等操作标准,健全殡葬服务监管机制,推动殡葬移风易俗与法制化管理相结合。

  (三)规范民政行政执法,筑牢民生监管防线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民政领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贴合民政实际的执法监管体系。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全流程监管。严格依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流程;开展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和法治培训,重点解读慈善法规及税务优惠政策,推动慈善组织治理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深化民政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公安、财政、市监、税务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专项排查等方式,梳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问题并约谈整改,强化违法线索收集处置。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监管平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取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作为检查对象,依法开展行政检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民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为辖区民政领域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四)深化民政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创新普法方式,构建“精准化、多元化、常态化”民政普法格局。一是开展节点精准普法。结合社会工作宣传周、全国助残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养老服务政策等民政核心政策法规融入宣传,实现民政业务普法全覆盖。二是打造民政特色普法阵地。建成区首个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打造深圳联通信息助残直播空间、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空间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教培空间三大服务阵地,将残疾人权益保障、就业创业等相关法规融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全过程,实现“服务+普法”深度融合。三是激活银龄普法力量。组织具有文艺特长的老年人成立宣讲队,走进康养中心等,以原创文艺形式普及养老政策与法律知识,实现“老有所为”服务“老有所安”。四是凝聚社会普法合力。深化与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协同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反诈防骗等专项法治宣传;发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作用,搭建“线上+线下”培训平台,重点提升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规范运作能力,夯实行业法治建设基础。

  (五)强化民政权力监督,规范民生领域用权

  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业务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权力监督体系,确保民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强化沟通交流,切实做到逐一答复、正面答复,推动代表“有用之言”变“有益之事”。2025年,共签收办理区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1件、会办2件),均已保质保量办理完成,实现了办复率、解决率、人大代表满意率“3个100%”目标。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调研社会福利综合体建设,参与残疾人主题服务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区人大代表养老行业联系点正式揭牌,畅通常态化监督渠道。三是强化民政业务全流程监督。在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摸排,完成高龄老人津贴违规发放追缴、去世老人多享服务费用退回等工作,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

  (六)化解民政矛盾纠纷,守护公平正义底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贴合民政服务对象需求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是规范民政信访工作。将法治思维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条例》,对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确保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于法有据、程序规范。二是搭建特殊群体维权平台。设立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专业律师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权益维护指导等服务,精准对接特殊群体维权需求。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助力基层治理。紧扣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要求,联合区委社会工作部及20余家业务主管单位协同推进,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基层法治服务等工作,夯实民政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度存在的“推动学法内容转化为学法效果力度不足,存在惯性思维”及“法律规定多、更新快,学习与应用能力要求高”问题,立足民政业务实际,优化学习模式,改变“填鸭式”法条学习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聚焦民政执法领域真实案例、复杂案例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对案例进行“实战化”分析、讨论,重点辨析新旧法律规定差异、不同情境下的法律适用规则,推动执法人员突破固有经验局限,在新旧法规对比中理解新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学法用法实效。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学法深度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部分业务人员受专业背景制约,对民政领域专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实践应用精准度不足。二是法治思维融入业务全链条不够深入,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主要原因在于民政业务与法治建设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干部职工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民生难题的意识仍需强化,尚未形成常态化法治履职自觉。

  六、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民政法治理论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动态等民政领域最新法规政策、典型执法案例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创新“线上+线下”学习模式,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民生难题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依法决策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贯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等重大民政决策全过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与决策后评估机制,针对民生重点领域决策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跟踪问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确保民政决策全程合法合规、科学民主,持续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推动民政行政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

  以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执法+服务”融合路径。将行政指导融入执法全过程,在严格履职的同时,主动提供法规政策解读、合规运营建议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助力民政领域各类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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