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为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区典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全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6次。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二、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指导辖区6个项目成功申报深圳市第一、二、三、四批近零碳排放区企业、建筑、校园试点项目。推动成立坪山区环保产业协会,积极搭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技术共享、经验互鉴和资源整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升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实现坪山区评价面积100%全域覆盖,推进环评制度由传统的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2025年,我局共办结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业务356宗(其中环评审批3宗,排污许可核发127宗,午间/夜间噪声排放许可226宗),发布行政许可双公示350宗,完成环评备案122宗、排污登记427宗。依托“惠企环保家”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党建+环保服务驿站”批前辅导、事中帮办、批后跟踪全链条服务模式。2025年,累计提供环保顾问咨询204宗,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前期咨询4宗,协助2家企业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约176.87万元;推动3家企业完成VOCs深度治理,鼓励和引导3家企业优先完成源头替代改造。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压实各环节审查责任,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遴选32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破解重复检查难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组织221家企业开展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支持优质企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依法不予处罚轻微违法案件9宗,免罚金额共计92万元,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自主提升环境合规管理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建筑施工噪声以及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综合运用科技执法、联合执法、溯源执法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宗,处罚金额共计204.25万元。与往年相比,行政处罚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其中坪山河水质为全市五大河流中最优,辖区饮用水、地下水质量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全市前列,空气质量达优率、噪声达标率均居全市第一。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守检查主体资格,确保持证上岗,依法履职;二是规范检查流程,实行检查方案审批、现场出示通知书和证件,积极推进“扫码入企”工作,实现检查过程留痕、信息可溯;三是严控检查行为边界,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逐利检查等行为。
(三)优化行政执法方式
完成远程喊停3.0系统国产化部署,打造“1234567”工作体系,推进“超时施工+超标施工+扬尘污染”的远程喊停3.0多维度监管工作,结合工地非现场监管数据,临近禁止施工时段提前喊话终端预警,提醒施工单位按时停止作业,引导工地从“要我停”转向“主动停”。目前辖区已有24家重点工地完成“远程喊停”3.0安装并联网,2025年有效预警案件80宗。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能力培训
持续优化执法效能,多维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目前我局在岗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3名,以“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练兵为抓手,锤炼队伍实战本领。2025年,我局参加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参加深圳市第六届环境应急大比武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派员作为深圳市代表队队员,参加广东省首届排污许可技能大赛,荣获全省团体二等奖;派员作为广东省代表队队员,参加全国环境应急实战应用竞赛,荣获全国第二名,2名执法员获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履职评价,通过5项基本履职指标和“一票否决项、执法加分项”2项约束激励指标,强化执法监督评估。三是深化科技赋能,规范执法行为。将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应用纳入日常执法管理重点,加强对入企检查行为的规范管控,定期对扫码入企数据进行分析监测,重点核查检查频次、检查事项合规性,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四、深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检察监督
协办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9件,协办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实现100%办结、100%答复、100%满意。本年度收到检察院发来的1份检察建议书,按照规定时限回复并落实相关工作建议,行政权力监督体系运行顺畅,行政履职规范透明。
(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本年度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1宗,在复议审查阶段经调解后结案,有效化解争议;上一年度结转行政诉讼案件1宗,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无败诉案件。
(三)聚焦环境信访问题化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紧盯重点案件办理进展和办理质量,开展重点信访案件攻坚化解,累计办理环境信访案件4564宗,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同时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提升案件办理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群众关注问题“真办结、真满意”。
(四)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回应行政相对人质疑。以调查取证环节为重点,通过制定典型环境违法案由的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笔录模板,引导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取证时,主动向当事人解读其所涉嫌违法行为的义务条款和责任条款,并引导当事人第一时间进行申辩。以听证程序为契机,针对争议焦点开展释法说理,尽量当面化解矛盾争议。以说理式文书为关键,在执法文书内用专门篇幅针对性回应当事人所提异议,提高行政执法决定的可接受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五、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深化行政服务体系、推进非现场监管、创新普法路径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
(一)打造环境管理现代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坪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推动印发坪山、马峦、碧岭、龙田、石井五个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全域实施分级分类清单式环境管理。持续做好环保顾问咨询服务,以“党建+”环保服务驿站为辐射点,依托“定期坐诊”“上门巡诊”“特需急诊”三种服务模式,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专业指导。
(二)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体系,强化末端自动监控核心科技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过程监管手段。进一步配齐配强智能执法装备,强化非现场新装备新技术在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推动执法队伍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作与执法大练兵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大幅提高执法人员非现场监管执法问题发现能力。开展多场景探索和非现场执法的实践,试点开展涉VOCs企业过程监控、零散工业废水的全环节监督、无人机环境监管执法、建筑工地“远程喊停”监管执法、固体废物非现场监管、污染精准溯源等应用场景,形成一批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
(三)持续创新生态环境普法方式。紧密围绕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策划形式新颖、寓教于乐、接受面广的环保普法宣传活动。依托生态本底调查,以社区、公园绿地、山林、河流等细胞为基本单元,规模化打造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微型生态保护点,持续拓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深化政府、学校、社会、公众协同联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实践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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