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发改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全过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教育引导全局干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年组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内容29次。
二是推动法治实践。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重要产业政策、核准备案社会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等各项职能中,始终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特别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内控制度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内设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管理,按照流程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局内文件制度起草质量和水平。截至12月10日,累计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决策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积极发挥区司法局法律顾问作用,涉及经费类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研提建议,并充分采纳。年内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共计56份,法律审核率达到100%,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加大跟踪督办,推动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理。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全力推行政务公开,截至2025年12月10日,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133条,收到社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共2项,已全部按期办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用好民生诉求系统,今年以来共受理民生诉求事项177宗,已全部按期办结,解答并采纳了市民的疑惑和合理建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履职。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等法治工作。
二是健全内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局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年内修订完善《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内控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加强法治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政府投资条例》等与发改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积极申报《2024—2025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工作项目》。
三、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改进情况
我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需加强和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局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局内人才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政府决策咨询等工作。通过悬挂海报、派发宣传折页等方式增强相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夯实知法用法守法的思想基础。后续,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呼吁更多年轻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法治人才队伍素质。
四、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依法行政,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目前我局部分执法人员在面对新业态、新模式时,执法过程中对新技术、新场景的适应性仍需加强,在数字化时代,执法系统和大数据模式也在不断更新变化,需要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新技术、新场景。
五、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新兴产业法治保障体系。紧跟技术发展前沿,推动加快深圳市功能型无人车立法、坪山区全域政策修订等有关工作。围绕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提前开展政策研究和储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创新法治服务与宣传机制。持续优化“坪山法治助企行”品牌活动,依托“坪山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车产业沟通群”“坪山新质对接群”等线上交流渠道,通过高频互动强化政企、企企联系,动态更新发布企业需求清单、产品清单、场景清单、融资清单,实现资源精准匹配。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发更多互动式、场景式普法产品,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增强企业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持续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制定市民营经济立法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联动,精准匹配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同步提升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水平和能力,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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