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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4:33:38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等会议议题。二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深刻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推动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二是按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多次承办区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强化法制审核要求。保障本单位法制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人员稳定,避免因人员流动导致业务不熟、交接不清、工作脱节等问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局党组会审议《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就本年度法治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开展“局长讲法”。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5月宣讲《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并对坪山区智能网联行业的政策发展进行了详细介绍。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运行效率,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级文件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等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就本年度法治建设作出安排。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于信访及民生诉求案件,严格按照信访处理规范程序进行办理。三是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领工作人员完成线上培训,学法考试通过率、满分率均为100%。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新制修法律法规、行业领域政策文件。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全力完成重点工作

  一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不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的效能和效率,助推项目高效落地、尽早开工建设。二是持续推动智能网联领域政策制修工作。深化全域开放管理政策体系,开展政策修订工作。持续推动无人小车立法工作,解决无人小车法律属性不清晰的问题。三是强化监管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召开2024年坪山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坪山区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宣讲活动等;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四是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组织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等。五是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价格信访工作。我局始终遵行合法、公正、科学的认定原则,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程序过硬、品质过硬。同时,努力做好价格信访相关工作,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信访纠纷化解会议,依法依规进行价格政策解答。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认真、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2024年,人大政协主办件答复内容及落实情况均获得“A”或“满意”及以上评价。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办理答复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办理民生诉求、信访案件、各类舆情。三是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不足与改进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线执法人员对外交流学习机会较少,对执法过程中突发临时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执法人员主动参与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交流工作、执法员培训学习,并与其他单位开展交流,局内执法人员不仅实现了数量增加,执法能力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需加强。我局法律有关后备人才匮乏,取得法律资格且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较少。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出台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持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联动,精准匹配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同步提升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水平和能力,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强化对于产业发展和创新的法律保障。推动加快深圳市功能型无人车立法、坪山区全域政策修订等有关工作,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有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