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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12-30 16:01:56

  2024年,坑梓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坑梓街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街道党工委会上专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开展学习“第一议题”71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街道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10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深入部门、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在全街道树立浓厚法治理念,不断增强街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街道主要领导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各项举措,聚焦推动发展、信访维稳、一线执法、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街道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优化政府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便捷办理各项业务5216件,咨询9370余件,自助终端办理9671件。提升办理咨询各项业务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电子证照使用,实现百姓少跑腿、事项就近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入企检查次数减少80次,推动270家企业申领“行政执法监督码”。大力推广应用企业版民生诉求系统,创新搭建24小时全天候“线上助企服务平台”+“深聊一下”线下沟通服务平台,主动对接辖区企业收集相关诉求151项,协调区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坑梓街道连续2年登上“深圳营商环境评选十强街道”榜单,入围研究机构赛迪发布“2024全国活力街道500强”。

  (三)依法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

  严格执行土地整备各项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三年行动,先后完成高新区先导区B区、中集产城等重点项目地块征拆,提前完成沙田北平方公里级连片产业空间土地整备拆迁工作,曼恩斯特、光弘、光峰、拉普拉斯等24个重点项目供地全部完成,释放优质连片产业空间约42公顷,为全市“20+8”产业集群布局和坪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空间支撑。

  三、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推动决策程序法定化规范化

  完善《坪山区坑梓街道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列席街道重要会议44次,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51份,审查各类合同1403份,切实为行政决策全程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针对承接下放行政执法事项18类464个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充分利用“双系统”执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严格推进执法程序,确保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证据充分。

  (三)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机构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1件,政协提案20件,召开代表议事会8场次,代表议政会11场次,民生问题调研16场次,街道工作监督会3场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170条。

  (四)“府检联动”整治提升地铁站周边环境

  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聚焦沙田地铁站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不规范问题,与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协同联动开展停放秩序整治,协调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和自助充电停车场,增加电动自行车停车位1750个,同步完善提升地铁口消防安全设施。组织人大代表实地察看整治成效,召开现场听证会,获市民群众一致好评。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重点领域执法方式,坚持“有事服务、无事不扰”“综合教一次”,主动联系应急、消防等区级相关部门联合上门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2024年开展联合上门行动42次,查处各领域隐患109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常态化巡查,对照法律条文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年内立案查处非法倾倒、泥头车超载等案件152宗,结案率100%。疏堵结合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划设流动摊贩疏导点12个,确保市容环境和烟火气息“双提升”。

  (六)推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诉求服务站点规范性设置,形成“1+4+3”模式。开展“周四大接访”活动14次,受理各类信访件236件(批)次,一次性化解率为87.5%。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12宗,其中人民调解80宗、劳动调解32宗,调解成功率98.5%。坑梓街道调解骨干陈俊廪同志获评“二级调解员”“深圳市优秀调解员”。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及2024年存在不足

  (一)2023年工作改进情况

  2023年,坑梓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存在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普法宣传创新不够的问题。坑梓街道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整改提升。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参与市区组织举办的各类执法学法培训,组织2024年新入职公务员参与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活动。

  坑梓街道不涉及法治督察、上级考评反馈指出的问题;2023年坑梓街道“法治坪山建设”考核指标排名位于全区前列。

  (二)2024年存在不足

  2024年坑梓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治理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队伍人员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在运用法律知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与基层实际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执法监督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主要以政府内部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等形式运用较少,社会面对执法行为的了解不足、媒体对执法领域的报道不够深入、非政府组织对执法监督的参与度不高等,社会监督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不足,街道组织开展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人数较少,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和供给内容与市民的实际需求意愿有一定的偏差,需进一步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四是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渠道较少,对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研究不够充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五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不足,辖区生物医药产业聚集,相关企业涉及知识权产方面的纠纷案件较多,街道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宣传普及较少,以案释法运用不够充分。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坑梓街道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理论学习,筑牢理论根基。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党建引领,全面依法治理。不断巩固党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继续健全街道一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巩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成果。对照坪山依法治区各项部署要求,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切实发挥法治在推进坑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依法有效治理。

  (三)全力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认真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以法治护航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在平安稳定、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等各项中心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稳妥解决基层历史遗留问题和各项矛盾纠纷,以法治精神和法律手段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规范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专业力量建设,进一步缓解基层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