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坪山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法治治理效能,认真履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等方面职能,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区教育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推进教育系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
二、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区教育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先后在第三次、第八次、第二十次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第十七次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启达同志于10月15日带队到博明学校现场协调、指挥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博明学校的校园建筑安全执法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坚持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局党组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深入学习和领会“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涵,为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如:5月组织坪山区卫健局开展以校外培训机构、各校(园)、托育机构为检查对象,以天然采光等10条标准为内容的日常巡查,共抽检了27个检查对象,各检查对象针对较为集中的3项问题及其它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秋来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0月18日,张秋来同志召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院、中心)负责人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中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会议邀请区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人曾务芬同志对此次学习现场指导。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林启达同志领学完毕后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做重点、书面发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时代价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区域教育事业不断进步,促进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全局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压实《坪山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责任,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此次学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教育综合改革能力,切实提高了法治建设工作能力。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重点工作体系建设。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教育发展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准确把握义务教育质量健康状况,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先后印发《坪山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攻坚推进方案》《坪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五部文件,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畅通人才“柔性”引智渠道,实现我区“教育扩优提质、五育并举育人、教育治理现代化、名师优师引培、高质量教科研、教育数字化赋能”六大行动提供了方向,为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为增加校园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一是开展多形式校园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坪山区法治副校长履职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压实《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多部校园普法工作方案的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联动公检法司狱等部门法治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全区143所公民办校(园)全覆盖;三是重点宣讲校园安全法律法规。针对校园易发的防欺凌等安全教育主题开展普法讲座,增强在校师生的防范意识。本年度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荣获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三)加强执法工作实践。为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区教育局一是严格落实《坪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联合区司法局对区科创局、区文体局、市市监局坪山局及街道执法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处罚、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等执法培训;二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本年度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3次,未发现违法行为,相关不规范行为已整改;三是保证行政执法公示数据的时效性。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时效性规定,确保3个工作日内将结案案件公示。
(四)科学民主制发规范性文件。新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和工作安排,编制部门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坪山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先后通过前期研究、调研座谈、文本起草、论证研讨、征求公众意见、法律顾问意见、局长办公会审议及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必经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7月9日联合区财政局印发。7月1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及政策解读,接受社会监督。旧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本年度无因过期而需要清理、归档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多发民生诉求案件化堵为疏。主动适应民生诉求新形势,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可感可及的服务,持续提高民生诉求工作质量。以学位供给为例,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治理路径。通过构建全方位治理格局,做好群众服务“一张网”、下好学位供给“一盘棋”、打造诉求响应“一条链”的工作模式,实现同类型诉求信访数量下降,合规合理诉求案件期限内办结的工作目标。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信访案件295宗,未收到中央交办重复访案件,目前案件一次性化解率达95.24%,未出现受理、办理文书不规范问题,案件处置实现“零超期”,总体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六)承诺期限内办结许可审批。区教育局持续积极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能。截至2024年11月,区教育局8个公共服务、20个行政许可、6个行政给付、5个学生休学复学及1个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1个招生入学类事项已全部上线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i深圳”APP或小程序。截至11月15日,承诺期限内共计办结662件行政许可事项,均已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按时公示,无逾期公示信息。
(七)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为保障市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了解区教育局决策依据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要求,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区教育局官网公开信息237条,未逾期公示信息。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执法经验不足。本年度,执法经历不足一年的执法人员认真完成年度市级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并通过考试,主动承担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以案代练”方式逐步提高执法技能;二是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的多样性不足,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年度各校严格执行《2024年度区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工作任务,每月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学法专题培训,重点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讲活动。截至11月共开展300余场次宣讲,覆盖学生8万余人。
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度,区教育局为将教育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印发了围绕以《坪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主体,《坪山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攻坚推进方案》等多部工作方案为重点的“1+N”工作模式,围绕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分工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因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大多为非法学专业背景,对执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水平有待提高,执法程序仍需进一步掌握直至熟练,因此亟需印发相应的执法工作指引来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学法的氛围不够浓厚。目前,区教育局学法的主要形式是局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每年的线上普法培训,培训人群为在编人员,未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培训范围有限,广大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化解学位信访矛盾、强化区教育局法治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素养的提升有待加强;三是专业力量不足。法制机构队伍中仅有2名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全局整体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继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校融合双促,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文件精神;二是严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根据重点工作体系各项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坪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取得预期效果;三是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要求。保障《坪山区法治副校长履职管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成效,将校园普法工作融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