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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4:47:01

  2022年,坪山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统计能力。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利用党组会、党员大会、局周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成为开展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统计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让法治成为坪山统计的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努力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系列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文件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通过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大会专题学习的方式,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全面学习工作。其中,党组会学习8次,局党支部支委会专题学习4次,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二)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及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导向,逐步推进统计工作进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阶段。将述法工作形成一种常态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程序。

  三、健全政府统计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作用

  推进政府统计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做好常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完成GDP核算、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等专业调查任务,确保全区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二是严把源头数据关,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定期调研工作机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全面掌握源头数据采集情况,督查指导统计操作规范流程,与企业统计人员间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统计业务水平;三是严把审核评估关,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尤其是对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实施交叉查询,对波动异常数据核实核细,确保企业上报的工业总产值、销售额等重点指标数出有据、真实准确;四是强化统计分析,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短板指标做好经济数据分析研判,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不断强化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五是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经济数据、统计公报及年鉴数据,及时解决社会公众反映的统计数据诉求及疑问,加强面向社会的统计法治宣传,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根据《中共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决策,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切实发挥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领导方向,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内重大事项和涉及大额经费审批事项均经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确保经费支出、审批合法合规。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2022年制定印发《中共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党组工作规范、合同签订归档、自行采购流程等作出明确规范,确保工作的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循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晰、依据充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保密规定,切实保证执法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在完成行政检查后,及时在省行政执法、市法治政府和双随机平台公示检查结果,全年共对38家企业进行了行政检查。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重点指标和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对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专业和指标、数据异常区域和单位等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守好源头数据出口,确保数出有据,坚守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通过制定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应急问题的处理,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不断提高网络安全突发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干部职工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积极响应区疫情防控号召,及时安排人员支持区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处理信访案件、民生诉求事项,2022年,依法依规处理民生诉求件14宗。在接收到市民反馈后,及时核实市民反馈情况,情况复杂的,通过电话向市民解释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切实为市民排忧解难,全面做到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准确、行政程序完备,进一步推动信访件依法得以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强化对公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坪山政府在线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下了一定功夫,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形式有待提升,目前开展法治学习及普法教育的形式以讲座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执法力量仍需增强。目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有2名,但只有1位同志是专职负责法制工作外,另一位主要负责其他专业工作,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少。接下来: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全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统计法等与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案,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继续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尤其是围绕推动形成工作闭环的规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业务岗位职责、数据采集审核报送、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工作保密等制度规范,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