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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3 15:18:43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坪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播盛况,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授课培训,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研讨交流学习体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有关政策,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督促采购人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三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事项清单制度。我局涉及11项权责清单事项,包括1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和4项行政检查,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事项开展执法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坪山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坪山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坪山区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出台《坪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规程》,推动财政执法更加高效、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更加规范。二是持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出台《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通知》《坪山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会审制度》《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应对新冠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等财政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推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三是抓好制度文件清理。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确保文件内容符合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仍在有效期内。今年以来,清理和梳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修订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预付款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认真听取公众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严格按程序要求征求区直单位、驻区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以及局内法律顾问意见和局司法审核意见,修订印发《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抓好两个制度的有机衔接,确保决策内容上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上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强化执行政治规矩的制度保障,规范财政重大决策行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专门聘用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工作顾问,协助我局依法行政和开展财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合同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案件讨论、答疑咨询,有力提升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化水平。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财政执法,执法过程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模板;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得分全部为满分100分,并根据评查结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资料,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案卷归档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从案件启动至案件结束全流程留痕记录深圳法治平台,做到有迹可循;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按要求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积极开始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联合区统计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取了辖区内工业类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后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财政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资产综合报告均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全年高质量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1件。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与谋划好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深入研究工作思路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按20日时限要求将经人大批复后的本级政府预决算(含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多形式、多渠道公开,详细公布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实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单位均做到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组织各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我局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注重公正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及时通过法定渠道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财政行政机关处理财政领域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的作用。今年截至10月底,我局通过“坪山区智慧指挥平台”受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案件共15件,均妥善处理完毕,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今年以来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宗,行政处罚案件2宗,举报案件2宗,这些案件的处理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高效处理完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外,深入开展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等经济金融风险,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化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

  (八)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考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提升本单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利用“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相关网络平台,加强财政业务法规学习,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有力提高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2022年度我局公务员学法考试全部达到优秀,进一步检验了我局学法用法懂法的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在“深圳智慧党建”平台中“第一议题”测试中以满分成绩检验学习效果,严格践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深圳市坪山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和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加强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动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提升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领域存在执法不协调、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财政执法专业人员还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财政法治事业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实际工作相结合,充分用好用活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和“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以及省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深化对法治理论的解释和把握,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

  (二)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处理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和行政检查,坚持依法办案,加强与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相关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办法,有效防控财政各项法律风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坚定不移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落实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强财政政策法规研究,严格按照最新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门相关规定,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示范带动作用。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