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坑梓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坪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坪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部署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建设作为一个部分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街道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收听收看大会直播盛况,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和专题宣讲活动进行学习和宣讲,全面系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厘清思路、科学谋划,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建设法治坑梓,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学好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会、党工委扩大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相关学习议题16个,邀请专家教授为街道党员干部作法治辅导报告9次。二是高位统筹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加强述法考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对2021年度述法查找的7个方面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以“关键少数”带动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15名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三)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坪山区坑梓街道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列席街道主要会议19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02份,审查各类经济合同1435份、各类招标文件23份,切实为行政决策全程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三是持续增强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便捷办理各项业务7000余件,咨询6500余件,自助终端办理1.2万余件。四是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治能力。街道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均在规定时限前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街道获得执法证人员从年初8人增至24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人,其中街道公职律师1名。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承接的17类425个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法律教育培训,理顺岗位职责、日常管理等7大类48项标准化规范化机制,确保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执法规范。二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8300余人次,整治乱摆卖5862宗,超门线经营1805宗,乱堆放1232宗,乱挂晒613宗,乱张贴10859宗,立案17类案件161宗,处理数字化案件和群众投诉1万余件,因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零”发生,案卷评查均保持95分以上。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从守住安全底线、优化营商环境等角度出发,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572次,发现并整改隐患335处,实施行政处罚13宗。
(五)切实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主动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对口部门汇报沟通,按时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5件,政协提案31件。二是接受司法、审计和纪检监察监督。全年没有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审计检查反馈问题1项,均认真进行整改。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全年党内立案10宗,监察3宗。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150条,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4次。
(六)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邀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4个社区派驻法律顾问,贴近一线为群众和辖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全年提供法律咨询367人次。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组织普法进小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组织38场次法治教育培训和20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10万余册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三是及时回应民生诉求。大力推广应用企业版民生诉求系统,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坑梓社区示范点。深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生诉求系统”改革,每次召开党工委会必研究和部署解决民生诉求情况,累计受理民生诉求事项超3.6万宗,办结率不断提高。四是源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设立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相应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前三季度,街道本级信访量79件,一、二类群诉量235宗,信访量与一二类群诉量比值0.34远低于全市平均比值(1.39),排名全市第11,全区第2。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一类红色诉求受理46宗、化解46宗,累计发令6次。接到化解各类劳资纠纷投诉925件,进行人民调解81宗,司法确认4宗,劳动调解37宗。
虽然2022年坑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够强,系统性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水平还不够高,各部门各社区之间推动法治建设力度不均衡。二是普法宣传手段仍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还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职人员法治素养短板明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优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坑梓街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大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助力“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作出新的坑梓贡献。
(一)持续开展学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着力建强法治队伍。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配强配优执法力量,理顺规范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日常监督,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全面优化法治环境。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送法入户等活动,创新和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不断深化依法治理。聚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抢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机遇,对照坪山依法治区各项部署要求,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依法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