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创新坪山、未来之城”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程序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市临时用地审批职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分别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工作。今年坪山区2022年“减存量”任务为130.75万平方米,我局按计划完成市查违办减存量,有效保持全区查违平稳可控态势;累计审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76宗,涉及用地面积88.34万平方米,大力支持了医疗、教育、交通等一大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入场施工以及部分防疫场地需求,有效解决企业进驻施工建设难题。二是紧抓主责主业开展“三大攻坚”百日行动。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坪山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整治“三大攻坚”百日行动,主要开展历史违建“安坪行动”、“两违”整治“春雷行动”、积存案件“清案行动”,截至12月21日,我局共办结各类执法案件处置935宗;清理2021年以来多次重复投诉、纪委转办件等重点疑难积案信访件22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标准。为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规范执法全过程,梳理了《执法典型案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相关法条》《已出让国有土地上常见违法违约行为》《闲置土地查处流程》《土地征转后新增违法行为情形处置一览表》等指引11份,有效保障查违执法全流程规范化。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梳理我局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及土地监察执法领域相关的典型案例,不定期在局政务微信群上推出“普法小课堂”。截至12月21日,已发布二十期普法小课堂。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信用网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对行政执法信息特别是结果信息,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后及时公示,保证时效性;认真开展执法全过程的音像记录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以及音像记录的使用、归档、保存;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设置法制科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所有重大决策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方案报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充分讨论后方可决定,保证决策民主性、合法性。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案件办理及日常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共15份,对39份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为50余宗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大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公平。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严格规范法制审查,防范文件法律风险,重点强调规范化文书的制作要求,完善案卷质量。今年在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开展的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报送参与评查的执法案卷获评100分,同时,今年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将我局报送的2宗执法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评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做好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事项,接受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3次“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其中2次为本部门抽查(检查非经营性国土土地是否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建设行为),另外1次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已审批的临时建筑进行抽查。截至12月21日,三次抽查行动均已按计划完成,并在系统完成公示。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今年以来,我局参加人大代表相关会议40余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其中市级建议会办1件,区级建议分办1件、会办8件,社区联系函主办2件、会办5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100%;二是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行政案件执行中存在问题。今年我局行政复议“零发生”,收到9份行政裁判文书,均胜诉。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对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信息200余次。
(六)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一是今年来,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动和信息互通,多措施并举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信访苗头,做好化解方案、措施,及时将一切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案件要按照“五包”“三问”要求,随时掌握动态,定期分析情况、定期研究化解措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2020年10月份以来信访案件全面梳理,尤其针对多次投诉、纪委转办案件,以及回复内容为“投诉不属实、不属单位职能范围、查无此地址”等情况的案件进行重点“回头看”;对新办理的信访案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宗宗过、实地看、现场核,全面掌握情况,确保信访矛盾能及时有效化解。今年,涉及我局职责的信访案件972宗,同比下降23%,因拆违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零发生”,国家满意度信访案件满意率100%。
(七)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邀请局法律顾问曹涵彬律师为全局执法员、法制员讲解《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实务系列讲座:调查取证及送达要点分析》《已征转未入库及在库储备土地清理实务》等执法培训6期。二是针对我局执法员以及法制员在执法做案卷过程中,存在的弱点、难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业务培训10余场次,培训人数共计300余人,规范执法案件的全流程办理,补齐业务短板,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切实提升我局案件的查处效率,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积极完成区里组织的学法考试,在区普法办发出学法考试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积极响应,组织我局公务员、执法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及法律顾问完成学习和考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2022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圆满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四是联合区司法局与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普法进小区活动,针对问题较多的小区,现场面对面、一对一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点讲解,切实为他们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今年普法对象达到500多人次,有效提高群众对法律认识。五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指引,强化精准普法,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我局土地管理、查违执法、信访工作、审批许可、行政诉讼当中,营造更好的知法守法氛围,以发宣传册子、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民众普法达1000余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带头学习,不断筑牢法治意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上党课、各党小组集中学等方式,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等进行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认真聆听学习习近平同志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讲解信访条例,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学深悟透。今年,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5宗,其中已开庭答辩2宗,其余3宗尚未开庭;收到判决、裁定书9份,均为我局胜诉,我局主动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二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强化统筹、精心组织、提前部署,专题研究执法案件加快推进等举措,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党建引领,结合专题党课等,深入探讨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建推动法治建设。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扎实有效地推动开展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执法素质有待提高。我局基层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且我局法制员流动性较大,执法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我局在普法工作中采用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传统的宣传方式,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上还缺乏灵活性。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提供坚强空间保障。
(一)进一步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引领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通过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研究部署,更加系统、全面、有力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现代化执法队伍。招录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树立严格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应对的具体措施,大胆创新。
(三)加强与检察院、街道执法部门业务交流。加强与各街道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
(四)继续加强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职能,坚持将法治宣传与行政执法相融合,不断提高我局执法员、法制员以及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环境,为创新坪山作出积极的贡献。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