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举措和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11个行政许可事项、8个公共服务事项均已实现线上办理、电子证照关联、承诺期限内办结,形成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便捷公共服务模式。二是清理证明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目前,我局不存在奇葩证明事项,不存在变相许可和审批事项,不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行“1+N”安全治理模式,对全区企业“精准画像”,优化监管模式。建设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巡查标准库,提升自查巡查效率。落实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相关要求,指定专人受理信用修复申请,提供信用信息修复服务。四是落实权责清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动态调整。五是创新优化社会治理法治化公共服务。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八查八改”(自查自改、巡查整改、调查研改、重点重改、专项专改、以案警改、执法促改、综合督改)强劲有力推进,“三轮督查”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坪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分三轮对十一个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及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印发《坪山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坪山区党政领导班子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坪山区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制定《坪山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坪山区“区街层级管理”职责清单》,编制《坪山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厘清部门履职范围界限,构建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执法过程严格开展全过程记录,创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立案初审和法制审核相结合的“双审核”模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决定。三是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咨询论证、举行听证会程序。经查,我局本年度未起草规范性文件。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开展了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现行的3个规范性文件,均有效服务于当前实际。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机制,明确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案审会审议事项范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区统一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报送和制定工作。本年度,我局制定了1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党委会审议、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等程序。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项目法律论证、重大会议法律顾问列席等过程。本年度,法律顾问共计审核执法公示案件1480宗,开展立案审核110宗、重大执法决定审核110宗、评查执法案卷617宗次,审核经济合同237份,出具其他行政事项法律意见25份,列席重大事项讨论会议12次。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事权下放单位加强对下放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推动基层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我局已与辖区内6个街道办事处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依法将职责范围内相关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街道办事处,并对外予以公示公告。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进柔性执法、分级分类执法,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通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根据违法情节分级予以行政处罚。内部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月对上月结案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实现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全覆盖、行政检查案卷定量抽查,对归档案卷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全面回溯,评查结果通过系统内部通报,及时闭环评查发现的问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广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深圳市应急执法系统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动态更新执法主体信息,梳理执法依据,优化执法流程,收集行政执法数据,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全方面实行行政执法监管。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建筑领域联合检查等联合执法行动,立行立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四是统筹安全和发展,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2022年度,我局安全生产执法共出动44767人次,检查场所数量149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42325处,整改隐患35467处,发出各类文书13529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5宗,行政检查案件1444宗。五是落实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证照管理、信息维护、培训工作。组织全局包含公务员、职员和法律顾问在内的38名人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40名在编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监执法人员培训,全部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2022年培训。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我局收到市级和区级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各1件,均已按要求办理完成。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局在行政执法决定书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接受审计监督。本年度,我局接受区级2018年至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计,收到审计问题8条,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官网及时公示新制定的公共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本年度,除公开主动依职权公开的信息外,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要求。整理汇总应急管理“两法衔接”事项立案标准,吃准吃透相关要求,将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意见纳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按要求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材料。六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在网站公开公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投诉电子邮箱和投诉电话,在我局显著位置放置投诉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
(六)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对我局职权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剖析,梳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问题解决预案。二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民生诉求事项。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9宗,处置民生诉求案件684宗,处理信访案件3宗。三是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依法治安”,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立足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宣传教育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将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履职活动中。组织区应急系统190余人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日常执法活动相结合,要求参训人员立足本职、创新实干,为基层应急管理行政工作添砖加瓦。三是及时学习贯彻新施行、新修改法律法规。向辖区应急系统、各企业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24万册,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3061家纳管企业考试通过率100%。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和考查。优化学习方式,提升法制审核工作效能,积极参与区司法局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定期邀请各执法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机构的法制审核能力。五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建设应急宣教信息化平台,分类分级开展精准化闭环式安全管理培训,获市局高度肯定。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亮屏行动,线上线下活动共计161场,学习培训人数超3万人。创新推出“坪安博物馆”“坪安微图书馆”“坪安打卡”“安全生产守护者”接力等系列特色主题安全宣传活动,围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等开展5期有奖竞答活动,8.5万人参与。依托“坪安E课”线上平台,组织开展在线专题学习、云培训等1399场,53.39万余人次参加。率先推动“应急第一响应人”落地。推动“1+6+N”安全教育场馆建设,建成全市首个有限空间安全实训基地,提供有限空间技能培训、实操考核、应急演练专业共享平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局领导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出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二是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融合双促。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三会一课”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线上学习,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我局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四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测评专项评议内容。五是党委(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会重要议事范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治思维尚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上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规范执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立案不及时、执法结果公示不规范问题仍存在,对执法机构提供实效性、针对性指导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省、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学习内容。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专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终述法制度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制度,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梳理应急管理工作职能,落实监管事项清理要求,及时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持续做好动态调整。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要求,简化政务审批事项流程,严格落实承诺期限内办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倡“柔性”执法,推动企业合规发展。持续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加大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力度,利用多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嵌入式”普法和“说理式”执法,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职各环节、全过程。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根据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内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律法规培训学时要求。
特此报告。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